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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清晨,喜鹊叽叽喳喳在枝头叫个不停,就连那些渐渐趋黄的叶子都似乎沾了些喜气,变得嫩了许多。
红日高升,陈煜早已醒来,望着怀中熟睡的佳人,心中满是安宁与幸福。
这或许就是家吧,陈煜心中如此想到。
静静欣赏着她的睡姿,忍不住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她下意识的咬咬下唇,含糊的嘟囔了一声,恍如天真的小女孩。
薛冰睫毛颤动,终于自睡梦中醒来,望一眼陈煜,就又埋进他怀中羞臊起来。昨夜被他缠了半夜,不觉竟然如此疲累。
陈煜搂着她香肩,在她耳边低语道:“再睡会儿吧!娘子。”
“不行。”薛冰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望望窗外大亮的天光,支起身子,急道:“还要去奉庙呢。”
古代婚礼十分严谨,新妇过门第一天便要向长辈敬茶,称为“谒舅姑”,加上陈煜爵位在身,还要祭祀三庙。
虽然陈煜作为轮回者没有长辈在这个世界,更加没有三庙,但新妇第一天早晨也要早早起床,免得让人看轻了,认为这个媳妇懒惰不勤。
陈煜搂住薛冰细细说道,薛冰这才明白连奉庙也省了。
望着薛冰微蹙的娥眉,陈煜有些心疼又有些好笑,这个在江湖叱咤横行的母老虎,在落入自己怀中后,却变成一个贤惠淑良的贤妻少妇。
“我并不是那种迂腐的人,家中也没有长辈,你无需收敛着性子过活,以前如何,以后便如何。”陈煜轻轻地拥着薛冰,柔柔地在她耳垂轻吹,瞧见那小巧诱人的耳垂泛起一丝红晕,又忍不住低头咬舐,惹来一阵嗔羞。
“你以前也这么不正经吗?”薛冰不依不挠地反抗着,只是那点手脚的力度,完全被某大宗师强行镇压,只得羞红承受着雷霆雨露。
陈煜并没有继续深入,在薛冰的菱唇上轻啄一口,便放过软成面条的少妇。
两人起床,各着衣裳,陈煜放下平素最喜的黑白长衫,穿上一身富贵锦紫的长袍,薛冰也着上一身俏丽的水红裙衫。至于穿着时的风光旖旎,更是不足与外人道来。
薛冰着了绣鞋,走下床来,回身整理床铺,见被褥上点点如梅花似的嫣红,想起昨夜的种种,脸就有些发热。
“娘子,为我绾发。”陈煜从背后抱住她的腰肢,轻轻的说道。
“嗯。”薛冰回首,再次坚定了自己的心意。
墨发成冠,青丝绾髻。
陈煜的变幻不大,但薛冰却是容光焕发,脸上残存半抹春意,少了一分少女的冷冽与青涩,多了一分少妇的成熟与风韵。
看得还赖在别院不走的公孙兰感叹不已,果然只有经历风雨的女人,才算是真正的女人。
过了两日,等陈煜回门拜访薛老太太,这场婚礼才算圆满完成。
人生得意须尽欢,陈煜好像忘了自己的身份,与薛冰举案齐眉,新婚燕尔,更是食髓知味。
过了半个月,陈煜更是将剑门的一应事务交托给杨康与荆无命,然后携着薛冰离开大兴,出门游山玩水,美其名曰“渡蜜月”。
第一站便是离大兴不远的终南山,终南山作为全真教的地盘,千峰叠翠,深谷幽雅,景色优美,正是旅游的好地方。
当然,拜访全真教与王重阳沟通一下感情还是必要的,毕竟都是抗击蛮族的战友,而且陈煜大婚的时候,王重阳也很知情达趣的送上贺礼,因此来终南山一趟,怎能不跟王重阳论道论道。
终南山。
地形险阻、道路崎岖,大谷有五,小谷过百,连绵数百里。
其又名太乙山素有“仙都”、“洞天之冠”和“天下第一福地”的美称,连武当山都得给终南山让步。
顺着崎岖的山道前行,那在常人眼中的登天之途,对陈煜与薛冰来说犹如平地。
两人走走停停,没有直接前往楼观山全真宫,而是在终南山附近的翠华山、南五华等支脉逗留,毕竟在陈煜看来,渡蜜月乃是第一要务,跟王重阳的沟通反倒是其次。
是以等两人容光焕发的走上重阳宫,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
此刻的王重阳已然没有一个月前参加陈煜大婚的面色红润,整张脸灰败枯萎,一看就是命不久矣。
陈煜与王重阳于楼观山顶峰山亭相对而坐,突然就是一声叹息:“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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