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猴哥!
龇牙咧嘴,伸头缩颈。
肩上扛着金箍乌铁棒,微微绽光。
一股无形的气势从猴身迸出,冲刷得铺内物品都颤颤抖动。
此时,其他僚属也涌了进来,指着林秦,齐声叫喊,
“孙管事,这个就是珍宝轩的掌柜。”
孙悟空顺眼看去。
一个清秀俊逸的男子入目。
剑眉入鬓,明眸生辉。
身段似渊亭,黑发如浓墨。
身上穿一件绛青色的长袍,洒脱如风。
真是器宇轩昂,好男儿!
孙悟空晃了晃猴头,想起主事来。
旋即怒气昂昂叱道,
“你好大的胆子?”
“敢收御马监天马的毛发?害得贼人惦记!”
林秦并不怯然,礼貌上前道,
“猴哥……不,孙管事。”
“误会了,本店因为赶制货品‘神行天马靴’,迫不得已而为之。”
“还望见谅。”
“神行天马靴?”
“哼,名字倒是起的响亮。”
孙悟空冷哼一声,遂皱起眉来,
“区区小靴,能与我奔霄天马相比吗?我看你是在狡辩。”
林秦哂哂一笑,语气故意流露几分嘲讽道,
“孙管事,不是我吹嘘,论速度方面,便是你亲自出马,也比不上我这‘神行天马靴’。”
这话一出。
整个轩内,噤若寒蝉。
御马监的僚属们面面相觑。
孙管事的爆脾气是众所周知。
特别是他的一个筋斗云,一纵十万八千里。
容不得别人半点挑衅。
这小子?
不是粪坑里挑灯?找死吗?
作为西游铁杆粉丝的林秦,自然非常清楚这一点。
同时深知猴哥的顽劣秉性。
想完成特殊任务,以德服人,这一套肯定不管用。
必须打得猴哥心服口服,这样收服最为稳妥。
果然,猴王猴躯微颤。
浑身的怒气冲顶而起,他紧紧攥住手中的金箍棒,
“老孙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
“比不上你这破靴?”
冷冷的话语似是从牙缝中挤出来。
然而,林秦似是没事人般,轻松道,
“要不我与孙管事打个赌赛?”
“你若真有本事,一筋斗翻出去,觅个地方,留个记号在那。”
“一息后,我在后面追赶,若找不到你的记号,我的珍宝轩就让给你。”
“若是找到了,证明我不光追上你,还快你一息,天马毛的事一笔勾销。”
“好大的口气。”
猴王闻言,呲笑道,
“不过这破店,老孙今日收下了。”
话音落下,孙悟空收起如意棒,道一声,
“我去也。”
只见猴王抖擞神威,将身一纵。
店内一串残影窜至门外,直上云光,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在众人惊叹猴王之神威时。
掌柜也动了。
足下靴子,熠熠生辉。
比之猴王更快的速度从眼前掠过,宛如虚空涟漪一颤,便不见人影。
留下一众僚属,惊骇失色。
都是飞升当的仙?
难道我们修的是假仙吗?
却说猴王只管前进,几十万里开外,忽见前方有一处山丘。
高耸入云,青气笼罩。
山丘有一截面,光滑如境,犹如被剑气平削。
猴王止住身法,呐呐自语道,
“这里也够远的了,就在这留个记号,回去再把那破店赢了。”
他拔下一根毫毛,吹口仙气,叫道,
“变!”
手中的毫毛,见光化成一支径如金箍棒的浓墨双毫笔。
洋洋洒洒,在山丘截面写下一行大字云:
“美猴王到此一游!”
写毕,猴王满意地收回毫毛,翻转筋斗云,径回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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