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局势(7)——奥斯曼帝国(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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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人原为个突厥部族,居中亚,迁至小细亚,来日渐盛。奥曼帝国1453年消灭占庭帝后,定君士坦堡,改为伊斯布尔,东罗马国的继人自居。

有诗曰:

月旗中意盛,头鹰下气衰。

可汗新雄心壮,加齐利铁舰排。

借得湾陆舟,多有助偏门

十万压堡,罗苏丹入来。

奥斯曼国的君苏丹继了东罗帝国的化及∽化,因东西文在其得统合。16世纪莱曼大在位之,奥斯帝国日鼎盛。领土在17世纪达最高

曼不同西方国的地方许多,中有两很特别,一是亲继承,二是尼切里团。

亲继承

不同常见的子继承,奥斯的继承遵循的优胜劣强者为的原则。所有苏的子嗣有继承,以类养蛊的式放任们竞争,从中选最优者承王位,其余的部处死。

奥斯派出王到各地任总督,既是替国消化刚吞并领土,是在逐摒弃游习气,许多方学习并用拜占帝国原的框架,这对帝的长远展大有益。

子在任都设有队、行机构和廷,形自成一的小型府,让子积累验、加能力、养自己势力,日后竞王位做备,也之后的治打下础。

这样的酷竞争中,不冷血无的,会在自己慈悲之;不够猾灵敏,会死自己的笨之中;不够勇无畏的,会死在己的懦之中;法平衡益的,死在自人手中。在这样环境下,最终胜者必然一个狡多端、狠手辣又懂得结各方益的强

曼帝国时间雄亚欧非,并且国绵延六年,都赖于这残酷的度。其连出十神君,是世界史上绝仅有的。

“弑法”最不是法,而是种惯例。最早的起人是四任苏巴耶济一世,登上苏宝座,即将弟处以绞,以防他筹划变。为使杀弟行合法化,他引用《古兰经》为自己解。从耶济德始,他续的继者纷纷仿。

1444,穆罕德二世该习惯正式制成一条律:“的任何个儿子,由真主为苏丹,他为了好的世秩序而死他的弟们,是恰当。”后的苏丹此为根

第九任丹赛利一世,先后生了二十个儿子。不过在看来,这二十个儿子后都可会导致国的毁。他曾此写过段诗:“一张地足够两苏菲派徒栖身,而这个界却小容不下个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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