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管价值也好,命也罢,不过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说辞罢了。
“我将于猎人的身份,对你展开狩猎。”这也算是说辞。
说来,可能会很无情,老实讲,他之所以咬住张远不放,为的还是昏迷十年的仇。
看着脑海中的红点,夜秀将思绪清了一遍。
期间,熊磊说出了关于夜城少女日记案的一些秘密,不过也不全面,甚至他连那个女孩的名字也不知道。
熊磊入职三年了,他是个高材生,他在进入衙门后,就被分配在了重案科。而且,他所接触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夜城少女日记案。
当他第一翻来档案,当他第一次看到现场的照片,当他第一次看到那篇写在纸皮上的血色日记……
那种痛苦,绝望……让他不能呼吸,他害怕了,恐惧了。
当他的同事告诉他,这个案子还是属于重案科里级别较低的案子时,他退缩了。
在入职重案科不到三天,他就申请调离了职位。
因为衙门里有纪律,所以他的同事没说什么,可他知道,胆小鬼,懦弱……等等的词汇一步步向他涌来了。
想起那写在纸皮上的日记,其实夜秀的心里感触很大,那感觉就像昨天一样。
幸好,他有能力去弥补一些东西。
死去的已经死去了,可活着的不能只是当纯的活着。
不知不觉中,因为短短的三个字,让熊磊发生了奇妙的变化,或许他该直面“战场”了。
车,一路上走走停停,期间,还发现了几张面具。
车越开越疑惑,夜秀就像是能知道面具的主人所在位置一般,这让熊磊对夜秀的怀疑更加加深。
此刻,夜秀给人的感觉就是无比自信,好像一切都在掌握一般。
若熊磊的猜测准确,夜秀在玩火,或者说,他猜夜秀在“斗兽”。
逃跑的人就如同猎物一般在到处流窜,而夜秀就向拿着猎枪的猎人一般,到处放枪恐吓猎物。
“老实说,你是不是知道他在哪?”熊磊幽怨的问道。
“是啊!我能感觉到他在哪?”
“哈,感觉……”
夜秀嘴角微扬,匹夫无罪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是啊!感觉,因为我对他有着执念,所以能感觉得到,不然你以为,你们衙门十年都抓不到的人,我能在几天时间里就抓到嘛?”
听此,熊磊点了点头,是啊,有时候执念的确很可怕。
至于夜秀,此刻他心里也松了口气,经过这么一说,想来后续的麻烦不会太大。
不过,夜秀却不知道,熊磊根本没拿他的话当回事,他又不傻,怎么可能跟个精神病人追根问底那。
巡捕车的警笛响个不停,此刻,躲在垃圾堆里的张远精神快崩溃了。
那警笛声就像尾巴一样,他到那就响到那,可又不来抓他,这实在是煎熬了。
希望与绝望并存,他觉得他可以逃,可那警笛声却总是在围绕在他四周。
“玛德,故意的,是哪王八蛋。”
少卿,张远想通了关键点,今晚所有的事都是拜那个男人所赐,只要他能解决掉那个男人,凭借他包里的东西,他就能逃走。
想到这,他从垃圾堆里爬出来了,而此刻,看着红点一点一点的向路边驶来,夜秀愣了会。
昏暗的尽头,有了丝亮光,此刻的张远就像一个流浪汉一般,熊磊在车边抽着烟,眼神稍微瞟了一眼后就离开了。
车里,夜秀挥手示意了一下。
见此,张远的心“咯噔”了一下,果然这个人必须除掉。
看着渐渐走来的“流浪汉”,熊磊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来抽根烟,聊几句呀!”
不知何时夜秀下了车,还把熊磊兜里的烟拿走了。
“咳咳咳……”
路边,夜秀不停的咳嗽着,这是他第一次抽烟,老实说,味道不好。
“害,果然这烟真难抽!”
“抽吧,不然没机会了。”
“哦,是吗?你是在说你自己吗?”
看着窃窃私语的两人,熊磊表示有点懵,果然,精神病的思维不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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