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的话让丁治很是诧异,他很困惑地接过合同,翻看着,想要了解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个合同是BJ市标准的劳动合同的范本,丁治先看了一下甲方公司:BJ林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林氏集团?
那个在全国都赫赫有名,据说富若金山,被985大学毕业生挤破门槛的商业集团?
丁治搞不清楚自己怎么会跟这个集团扯上关系。他再去看合同上所招聘的岗位:总裁保镖
擦!
保镖都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人吧?
老子可是要靠智慧和才华谋生的呀,去跟人当保镖挡子弹,我可没兴趣!
丁治摇摇头,又去看薪水。
年薪:二百万。
二百万?当他看到年薪的数字时,眼珠都快要掉下来了。
金钱的魅力在于,它能很快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有时这个改变可能是瞬间的。
比如见到这个数字,丁治的内心有了另外的声音:
其实,职业是不分高下的,每个行业都有其闪光点,当今时代的保镖不仅要体魄健壮,功夫好,更重要是思路缜密,办事周全,文武兼备,还要能够很快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如此看来这个重任非我莫属啊。
当然!这段话只能是一个自我安慰,对于一个几天前连个饱饭的都吃不上,一没经验,二没资源,眼看马上就要蹲大狱的人。突然就要年薪百万,走向人生成功的巅峰,丁治的智商还没有傻到相信这种童话的地步。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百万年薪的背后必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丁治认真地去翻看这份合同,果然在后面的补充协议中他看到一条:
“在工作期间,如果乙方因为个人原因而主动辞职的,需要对公司进行年薪的三倍赔偿。“
三倍赔偿就是六百万,也就是说如果签了这个合同,中间丁治要是不想干了,就得掏出六百万给公司,这个合同简直就是卖身契嘛。
这个公司给出这么高薪水,退出成本又如此之高,他们要自己去干什么?
送死?
杀人?
运毒?
洗钱?
反正这份合同来得太突然了,肯定是不是干什么正常事情的工作。
丁治把合同扔到桌子上,对那个律师问道:“你能告诉我这家公司为什么要雇佣我吗?“
律师微笑着回答:“你签了合同,到公司报道后,公司自然会告诉你录用你的目的。”
“如果我不签呢?“
他故意这样说道。
“强奸未遂至人精神错乱,一旦定罪,我敢肯定你的刑期不会低于6年。“
那个律师皮笑肉不笑地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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