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矛城邦开出的条件是,森之眼不得派出术士,除此之外无论使用剑或弓,都将被允许。
只要能在对决期间击杀他们的领军者——百夫长蛇目,那就是森之眼的胜利。
反之过了两日的规定时限,或者森民十位战士皆被击败,则是银矛城邦的胜利。
这封信的原文被抄录在森之眼各个路口的告示牌上,各路口顿时被围观得水泄不通。
年轻森民们有的嗤之以鼻,有的露出信心满满的笑容,皆跃跃欲试。
如果谁能代表森之眼出战取胜,凯旋而归,那他就会成为森之眼的英雄,受万人敬仰,和平多年的森之眼已经很久没出现过这种令人斗志昂扬的事了。
不过也有些老一辈森民,他们经历过百年前的战争,他们对领地被觊觎总抱有悲观态度,虽然人族体能与体格上皆比不了森民,但不可妄自小瞧对方。
很多剑术不错的战士都想代表森之眼出征,但最终决定权在议会手里。
既然有两天时间,森之眼不会急于一时的将十名战士一次性派出。长老院选择了森民中较有名望的战士,以及学院毕业的杰出年轻剑士。率先五名,去迎战这次决斗。
那五人里有流云长老的外孙,凌。
学院时期就有卓越剑术的贝奇与雷利,他俩毕业后直接参军,在同届士兵之中,剑术无人能及。二人都与凌交情颇深。
此外还有凌过去的弓术导师裂石,虽然弓术上比现任弓术教官枫矢略逊一筹,但裂石在军中没有头衔,作为一位「无名者」去对阵敌军百夫长,再适合不过。最后是一位强壮的长矛战士奥斯丁,他足足有两米高,少言寡语,是军中一名出色的士兵,在演练场与其他士兵的战斗中从未输过——但没有与凌的两位好友较量,三人实力排序如何不得而知。同时奥斯丁也是帮助凌一家外出捕猎的好手,能徒手对付棕熊,令人印象深刻,受到了凌向外祖父的举荐。
如果今早的出征直接胜出,那森之眼就没必要派出接下来的五人。
从主道路离开的五人,受到了民众们的热烈欢送。
“一定要拿下敌人的头颅,凌少爷~”
“加油啊!将你们在演武场上的表现发挥出来就好!”
群众们鼓舞着,似乎很少有人知道凌与身边二人小时候被低年级学生殴打一事,那很少被提起,学院与大法庭陪审人们都被限制了口风,多年过去,大家只记得那三人在学院毕业时各方面成绩优异,不论学识还是作战。
特别是凌,他的剑术受到了流云长老亲传,这次能击败敌人的一定是他,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自然人群中也有不喝彩的人,他们心底里十分埋怨——长老把立功的机会给了自己外孙,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议会掌管、没有尊卑的国度,也无公平可言。
五人终于远离人们的视线,行进在通往西边平原的林间,雷利与贝奇放松些许。
他俩穿着和凌一样的名贵银锁子甲,雷利佩着锋利趁手的单手剑,而强壮的贝奇拿的双手剑,崭新无痕,这一切,都是凌提供给他们的。
“啊~这身可真威风,”贝奇埋头环顾自己的装备,感叹道,“这下,我要赢过区区一个不会咒术的人族剑士,可以说是更加得心应手了!”
从小到大,贝奇都是三人之中最强壮那位,现在的他有190公分,仅次于奥斯丁,在剑术上也自认超过了凌与贝奇。
“别太得意忘形。”
雷利凑过来手肘轻抵了他一下。
“待会儿上场,别忘了,不论是谁,胜出后都得报出凌少爷大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