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东瀛之石
在很多年以前,当英国的坚船利炮还没有叩开中国的大门,鸦片这种商品还不能明目张胆地上市销售,只能通过海关上的贪官污吏们偷偷运进中国市场。
当然,西方人运进中国市场的并不仅仅只有害人的鸦片而已,还有比鸦片贸易更加源远流长的——宗教。
基督教在中国的历史基本上可以与伊斯兰教比肩,早在中国唐朝贞观时期,基督教的涅斯托里派即东方亚述教会的阿罗本就已经将此教传入中土境内,十二年,唐太宗李世民诏称“波斯僧阿罗本,远将经教来献上京”,并命令在长安城中义宁坊建寺一所,度僧二十一人,许其传教。景教的寺院不仅建于长安,地方府州也有。唐肃宗即位,在西北地区建立寺院,信奉者不仅是来华的西域人,也有中国人,并有翻译的经典。唐武宗会昌废佛,景教同时被禁止。后来衰微,元朝再度传入,教徒与来自欧洲的天主教教徒并称为“也里可温”。景教在中土于元朝灭亡之后由胜转衰,然而基督教在中国的活动并没有因此而进入长期的萎靡不振。
1535年西班牙罗耀拉的依纳爵为应当时基督新教的宗教改革,并获得罗马教廷教宗许可,成立了耶稣连队即耶稣会。
耶稣会成立之初,会祖圣依纳爵的挚友,被称为东亚宗徒的沙勿略Frn&pcedil;isXvier就到了印度,却只能遗憾的于1552年死在中国广东外海的上川岛.
就在这一年,利玛窦诞生,三十年后的1583年,利玛窦来到广东,在中国南方辗转度过十八年后,终于在1601年进入北京,之后的十年,利玛窦以其精湛的数学和天文知识和对中国经典的通晓,在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这个模式也被其他许多相继来华的耶稣会士采用。
1644年满清入关,顺治、康熙皇帝继续重用西方传教士.汤若望和南怀仁.相继出任钦天监正,全国信徒将尽三十万人。
从雍正皇帝开始在全国查禁天主教,迫害教徒和传教士,但在北京宫廷里却留用一批耶稣会士,担任御用学者和艺术家。有意大利籍画家郎世宁和负责制作地图的蒋友仁神父Fr.MhelBenistS.J.神父。17世纪后期,耶稣会传教士是西方了解中国的最高权威。
但是基督教是一个什么宗教,当年立教之初也是经历过了罗马帝国的千锤百炼,围追堵截,好不容易才在公园313年得到君士坦丁大帝的承认,成为了合法的宗教,总而言之,人家也是过过苦日子的,雍正皇帝当年不过只是把几个基督教堂改成了天**,充其量不过就是没收了房产限制了自由,远的比起当年的罗马可谓是和风细雨,近的比起日本德川幕府对天主教徒的血腥镇压那也是属于吹面不寒杨柳风,这样的“怀柔政策”知道的是明白皇帝生气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清廷跟他们客气呢,无论是国内的传教士,还是海外正对这片热土翘首以盼的基督徒仍然对神秘的中国抱有浓厚的传教热情。
西方世界的信徒们或因为被马可波罗的游记忽悠,或是为了将上帝的福音播洒向全世界,仍然前赴后继地开向此时此刻对他们来说和风暴角的激流,尼斯湖的水怪一样深不可测,福祸难治的远东。
而这许许多多东渡的传教士之就有一位来自葡萄牙的没落贵族。
葡萄牙本来就是一个航海国家,除了对于宗教的热忱,这位葡萄牙青年之所以选择远离故土家乡,前往神秘莫测的东方世界,应当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基因中继承者葡萄牙人长期与海洋搏斗的冒险精神。
而最重要的一点则是此时的葡萄牙虽然没有一蹶不振,但是和后起之秀的英法甚至是荷兰相比都已经不复当年开辟新航道时候海上霸主的地位,虽然国土面积狭小,但是好歹也当过几年大国,这冷不丁的又重新沦落成欧洲大陆上的“二等公民”任谁心里都不会好受,而这位热爱祖国的葡萄牙青年,因此,家道和国运一样衰落的他,终于踏上了前往远东的商船,在一望无际的海洋上寻找祖先当年长风破浪的荣耀。
因此,这位葡萄牙青年虽然打着耶稣会的旗号,但是他并不能算是一个虔诚的传教士,而只是欧洲随处可见的一个普通的基督徒而已。
到远东的道路自然不会是一帆风顺,大海总是这样,表面看起来平静,内力却暗涛汹涌,想当年唐朝之时,鉴真和尚光渡一个日本海就林林总总过了六次才过去,另外还搭上了自己的一个徒弟,而自个儿的一双眼睛。
如今的航海技术自然不是当年中国唐朝时候的帆船可以比拟,但是这过的也不是一个下场的日本海,而是要绕整个非洲大陆和亚洲南部一圈儿,在这条航线上赔上身家性命的人又何止千百,这趟航线虽是已经被欧洲的商船来来回回走的精熟,但恐怕任谁都不敢说这条路万无一失。
这位葡萄牙青年经历了九死一生,终于见到了他儿时就已经在书本上熟知的远东热土,当他第一次踏上中国的土地的时候,和许多因为马可波罗的广告慕名前来东方探险,淘金的欧洲人一样,必然是会有一些失望的,并不是此时的大清朝就没有元朝那么争气,当然客观而言,就半途而言,清朝此时的确比不上元朝,别说清朝,任何一个朝代跳出来也不能跟横跨欧亚非的大元王朝相提并论,但是就繁华程度来说,即便此时已经过了康乾盛世的昏黄,可是比起元朝来说应该还是要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毕竟,这个社会总是在进步的,所谓先进落后,不过就是进步的快慢而已,它老人家怎么着也不会往回倒着走。
而且,凭心而论,同样是异族出身,爱新觉罗家族似乎也是比成吉思汗的勃儿只斤家族要更具有学习的精神,他们很清楚的知道在在文明开化方面处于明显劣势的自己断不可能用他们的草原文明来同化农耕文明,而中原的土壤似乎是种粮食要比放牧来的划算,因此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亮相疯狂举措之后,似乎也没有那个贵族在跳出来表示要把中原这些碍事儿的汉民杀掉,再把农田改成牧场。这么一来,它融入得快,发展的自然也快,虽然,他们接受的政治体系事实上在这个时候已经行将就木,被马嘎尔尼成为是一条将要沉于海底的旧船,但是,在封建社会的角度上来说,在还没有经历过鸦片战争的时代里,大清国内部无论是从生活质量上还是国民心理上也算是一片歌舞升平的太平迹象。
因此,要说让这些远道而来的异国客人感到有些怅然若失,自然不应当把责任归咎于清政府把好好一个远东上国照顾不周,硬生生地在国际有人面前丢了脸面,至少是在鸦片战争还没有把批发的时候,这个罪名可是有些冤枉。
如果哪一个法庭要把这些精神损失来个判决赔偿的话,清政府充其量也就是象征性地府上百十之二十的责任就拉倒了。
而另外百分之八十的责任,则是应当归结于马可波罗的夸张措辞,什么遍地都是黄金和乳蜜呀,这样的鬼话通常来说没有人会信,但是偏偏那个年代被黑死病和战争以及教会折磨的七荤八素的洋鬼子就信,而且是深信不疑。
要么怎么说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罪孽深重,硬生生地将东西的纽带给切断了,自己没捞着多少好处不说,还差一点儿就把两边的人都逼入绝境。
不过,这失望也只不过就是一些小失望,沉积着五千年的底蕴的中原还是足矣让一个从小就受到中国热熏陶的西洋人叹为观止的,这名葡萄牙青年毫无犹豫地流了下来,虽然他并不认为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存回比在葡萄牙的时候容易,但是在这个全新的环境里,他至少可以重新开始他的生活。
当然,此时在中国境内传教并没有几十年后的那样自由,天子的态度暂且不说,就说老百姓也没有几个愿意舍弃他们崇敬供奉了一辈子的如来、观音还至于灶王爷,来捧着本他们根本就不知所云的名曰《圣经》的小册子,然后敬奉一个洋鬼子长相甚至是衣不蔽体的外国神仙。因此,这个葡萄牙青年,选择了当时许多传教士在传教不成从而退而求其次的曲线救国战略——行医。
无论是哪种文化,那个国度,医生都是救苦救难的人,中国的老百姓虽然此时大多数都是守旧,但也都是讲究实惠,心存感恩的古风犹存之人,你治得好他的病,救得了他的命,他自然就会放下敌意,相信你,别说是老百姓,就连当年的康熙爷,也是因为洋人治好了他的痢疾,而对洋人更加礼遇的。
福建一带民风淳朴,而这名葡萄牙青年又是粗通医术,很快就得到当地原著居民信任,这让这名葡萄牙青年终于感觉到自己的新生活就要来临,于是改名换姓,把自己的姓氏改成了他在中国邂逅的恩师的姓氏——范德维尔,来表示和旧有生活的彻底决裂。
之后的故事就很容易想见,这位医术高超眉目俊朗的异国青年,和当第一个明艳活泼的渔家女喜结连理,还有了一个女儿。
而这个女孩儿与她信仰不是那么坚定的父亲不一样,她是一个狂热的基督徒,在她十二岁那年,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献给耶和华。
但是在坚定的信仰也抵不过一个少女懵懂的青春,当她遇见命中注定之人,什么信仰在一刹那就已经成为九霄云外之物。
十六七岁的少女,兰花丛中的梦境一样轻柔娇俏,带着青春期的不安和羞涩,这是人的本能,并非上帝所能遏制。
而恰巧在此时,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向少女展现了另外一种华人,这种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和她平时在父亲建造的教堂中看见的来寻求救助的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人不一样,他文质彬彬,温文儒雅,却又带着一股干脆的决绝,看起来是一个书生,却又“男儿何不带吴钩”的志气。
彼时鸦片方禁,英军既犯,江宁条约,丧权辱国,大清国和当年的被英军剿灭了无敌舰队的西班牙一样,默默承受国家衰败的事实,而承受的除了高高在上的天子,还有天下万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既是家,无国则无家,在这个国度里,这是上至庙堂之中的皇帝下至垄间耕种的农人都深谙的道理。
这一切,对于女孩儿来说无伤大雅,她不是炎黄子孙,两军交战,她可以站在中间,以一个旁观这的姿态,以上帝的名义救助所有需要她的帮助的人。
但是他则不同,他是官宦子弟,自小就有经世济民的抱负,中兴大清的宏远,天下兴亡的责任,一场鸦片战争,一纸《江宁条约》他不只经历了国恨还有家仇。因此他急于了解西方世界,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区区一个蕞尔岛国如此强大。
这样的两个人,自然有很多可以聊聊,聊世界,聊理想,聊生活,聊人生,最后自然而然的就可以聊到感情。都是年轻人,踩过界自然是寻常不过的事。
想一切关于私生子的故事一样,一夜之间,女孩变成女人,一年之间,女人跳过了“妻子”的身份,从“女儿”变成了“母亲”。
那一夜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见过那个人,她孩子的父亲,不是见不着,而是根本不想见,激情过后,随之而来的总是冷静,十二岁那年在上帝面前的许诺又重新占据了她的脑海,而他的脸,则是她背叛了上帝的证据,甚至连她的儿子也是这样一个证据,但是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一个信奉上帝的人,她不可能抛弃她的儿子,她舍不得,而她对自己的解释是,这样不人道。
是的,她是一个人道的人,她允许孩子的父亲与孩子相见,当知道孩子的父亲结婚多年依旧没有子嗣的时候,将这个孩子又送回到了他父亲的身边。自己则是一心一意伴随着她信奉的上帝左右,直到四年前病故。
只是按照神父的说法,当年把那个孩子送走对于斯嘉丽本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似乎可以让她忘记自己对上帝的那一夜的不忠,而不用终日耿耿于怀。
这个故事按照他的审美观念来说是很俗套的,如果这个讲述这个故事的人不是一个神父,而是一个说评书的,他一定会抬脚走人。
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怎样一个时代,父辈们的故事都是这样,才子佳人,花前月下,两情相悦,这些被戏文一各种方式描写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情节,听的人觉得毫无心意,无聊之极,但是真正身在其中的人却可以怡然自乐,正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其实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不过,开始是很俗套,但是结局却让沈哲觉得很坑爹,按照他的梦境,这个斯嘉丽应该是一个善良的慈母形象,因此在他的判断里,应该是男方对不起女方,而且这类故事的情节发展大部分也就是如此。但是按照现实情况来看,貌似这段关系开始得挺公平,谁也谈不上站谁的便宜,而最终抛下所有的似乎又是女方,更何况梦境这种东西也未必就是事实,充其量是前一个灵魂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至少他是没看见这附近哪里有可以种那么一大片郁金香的地方。
沈哲无奈地摇摇头,想着梦境那个似乎将要与魔鬼为伍的少年,心道看来这孩子也是被他亲娘给糊弄了许多年呀。
他突然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和上帝他老人家有什么过节,要不然为什么他的母亲要侍奉上帝而离他而去,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让他动心的女人,也要侍奉上帝,着上帝究竟是有多大的吸引力呀。
此事告一段落,至少找到一个真相就是对整件事情有了交代,对于沈哲来说尤其是如此,反正他只当是教一个作业,就算心里有心结,但是他不能去碰,谁有知道碰了会是什么结果,如今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太多,他不想再自找一个。
与其继续为一个分明不能言明的秘密耿耿于怀,他还不如盘算清楚此时应该是“押大”还是“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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