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开,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教养,一丝不挂的满街乱跑,不知羞耻。”
“快,回家,以后不许和这种野孩子玩,听到没有。”
“哟,这位大婶儿,说话好不客气啊,带孩子回去就带孩子回去,好端端的骂人干啥。”
“懒得理你,你这么心疼他,让你孩子留下来陪他玩吧,我们就先走了,不奉陪。”
“我这也没说我家孩子要留下啊,只是看不过眼,说道说道罢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骂骂咧咧中,把各自的孩子都领回了家。
只剩下他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原地。
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后不久就被征召去了前线当兵,自此了无音讯,母亲含血,含泪将他拉扯到4岁后,终于也熬不过,死在了家中。
从那以后,他便吃百家饭,睡百家榻。在亲戚四邻里来回讨生活。
但即便如此,也还是有很多看不起他,觉得他脏,也觉得他不详的人存在,每每见到,都要唾弃他,diss他,远离他。
他今年五岁了,名字叫野小子,这不是他的本名,他原本也是有名字的,只是大家都野小子野小子的叫他,叫习惯了,他的本名,也就没人记得了。
没有了父母的管束,野小子就开始玩的很疯,玩得兴起时就会把衣服脱光,赤裸着到处跑。
倒不是因为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只是那衣服是母亲给他做的最后一件衣服,他怕弄脏,弄坏,所以玩耍时都会小心翼翼地把衣服脱下来,折叠好,找一处干净地地方放好。
野小子心眼儿不坏,虽然大家平日里都不怎么待见他,有的甚至刻薄他,但是他全然不在乎,自顾自的玩耍,过日子。
他见人捞鱼捞虾,就在旁边起哄,加油,帮忙捏鱼饵,帮忙递水盆,熟人见他眼馋,便会赏他一两尾小鱼,他便兴高采烈地拿去邻居家借火,烤着吃。
他见人缝补浆洗,就会像模像样地拿起木棍帮忙敲打,递去皂角粉,用小手在衣服上捏来捏去,试图将水挤干,逗得邻居乐呵呵,便赏他几个馒头。
也有些坏心眼儿的则让他做童工,帮忙搬柴,挑水,事后又借故说他手脚慢,耽误活,便捻他出门去。
这一日,村里的几个孩子将他叫到溪边,说是要和他一起玩耍。
这可让野小子高兴坏了,早早地便去了溪边等待。
可这一去,却发生了始料未及的事情。
原来,他们是发现了溪边树上长着的一个马蜂窝,听说被那马蜂蛰了可是会死人的,但是那马蜂窝的蜂蜜实在是诱惑人,而且听说有钱人家肯花大价钱来买的,要是能弄到少许回家该有多好啊。
所以他们便想到了野小子,野小子没爹没娘的,真要是出了点什么事,也不会有人责怪他们。
而且旁边就是小溪,要是马蜂实在凶狠,就跳到水里,怎么着都会没事的。
“嘿,野小子,今天叫你来呢,是想和你说,以后我们就是好兄弟了。”
“真的吗?”
“那是当然的了,只是为了证明我们的友谊,你必须得牺牲点什么才行。”
“对的对的。”身边的几个孩子在一旁异口同声地说着。
“那该怎么做?”野小子虽然知道不是什么好事,但是自己也没得选,再者说来,和他们打成一片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心愿。
“你看到哪个马蜂窝没,你去摘来给我们。”其中一个孩子递过一个木桶和一个火把。
“马蜂是很害怕烟熏得,用着火把再加上一些碎屑,就能产生很大得烟雾,然后再将马蜂窝打落到这个桶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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