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3国军事制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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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军事制

魏(220~265)、蜀(221~263)、(229~280)三国军事制。东汉年,镇黄巾起过程中现的武割据势,经过战兼并成了魏、蜀、吴国;鼎的三国不断为统天下争战。繁的战,促进国军事度在两基础上一步发。但各因创建程和地差异,有不同点。

事领导制三国成时期,起兵将或王,打着汉朝旗号,亲自领,以其府为军指挥机。曹丕帝后,军权集于皇帝,置尚书、中书二官官为政辅佐。尚书省下设五尚书曹,为处理常军事务的专机构,分置中、外兵、都兵、兵和骑五曹郎,分理不军队事。凡有伐,皇临时命室重臣大将军都督中诸军事,总理参诸军。置而不,成为国最高事统帅。末期,国军权落司马,司马相府实最高军机构。国建立,刘备大司马,亲掌军,并统征战,诸葛亮丞相的相府为御全国政的最机关。禅当政,诸葛掌军政权,总全军。年,则大司马管军政,以大将加都督外诸军为最高事统帅。吴国军大权决孙权,左、右司马掌事行政,大将军上大将为最高帅。孙即位后,置大司为最高事统帅。其后,常以大军冠督外诸军或领中诸军事掌全国务。此,三国军师参军务,协助将统军。操于建(196~219)初年军师,任司空又设军祭酒,有中、、左、军师。来,外中也设军师,征南、东军师。曹丕称后,高武官下设军师,如太尉师、大马军师、大将军师、抚大将军师等。国早期军师中将、军将军,当参谋有指挥,后来中、前、后军师,也多为军兼任。吴后期设左、军师,般以左、右大司兼任。

地方军机构,国承汉,实行州领兵制。州刺史(州牧)冠将军,或以节都督任,为境最高政长官。郡太守将军号领郡兵,并置都专管。

军队构三国形时期之,各起将领以军亲自军,兵较少,集中使,实各一支军。赤壁战奠定国鼎立础后,操同时对付刘、孙权,其中央分为集机动与区镇守部分:部分集于中央在地,任宿卫出征,中军;一部分中央派,分别守京外,尤其是蜀、吴近地区军事要,称外。中外体制随形成。时,孙、刘备以将军王开府(设立机),统军政大,实行、前、、右、五军制。蜀、吴治者相称帝后,同魏一,军队中央军州郡兵,中央军为中军、外军。

中军。初,主由曹操府亲军变而来武卫、领、中、中坚、中垒等营组成。正副统为中领和中护。后期,司马氏准备代,扩充军,兵远强于军。蜀军的宿军主要左、右林郎和步营、骑营,官称部或监。他中军帅不固,有监、都护、护军等。吴中以宿卫为主,羽林、卫、虎等,首称督或军。

军。指在京外都督统的军队。魏主要于沿边州,由廷委宗贵戚出都督,掌一方事。有还兼领守、刺,视其望,加征(征、征西、征南、北)、镇(镇、镇西、镇南、北)或安(安、安西、安南、北)、平(平、平西、平南、北)将称号;的同时两三州军。其限有使节、持、假节。蜀、外军将,一般驻地名于都督督前为号,如安都督、江陵督

兵。即方军,本以刺、太守人部曲基础增组成。负本州守备,时也奉配属或同中外征战,长官由史、太兼任,带将军号。魏未置外都督的州,设军1人,称监某军事,控制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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