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中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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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起,由废除了书省和相,由帝直接管六部司的政。实际等于兼了宰相,把君主断专行大到了峰。

是,这是明初势下。太祖权欲极强,猜疑心,统治验丰富,精力充等所采的措施。

作为度,后不具备些特点皇帝是有能力,也不愿照样执的。可“祖训”又不便开违背。在这种况下,过改造,内阁制便逐渐成。

代内阁学士,以往宰不同,制度上终没有督六部、百司执皇帝诏之权。到明末祯年间,一些阁为推卸任仍在:“昭本无相,吾侪供票拟。上委之裁,下之六部”

这正明太祖个历史个别杰人物废相后,后代政制度所上的深烙印。是由于僚士绅制君主断专行一目的可遏止,后来的官自觉自觉地渐把内塑造成实际上替宰相权利机

拥有“拟”之。这就使它对皇权力的制,超了过去宰相。谓票拟,便是代帝草拟种文书,大量是于六部、百司各政务奏文书的答。

可以是与皇帝同讨论,作出决后再草成文字,更多的内阁先好批答字,连原奏请书一起皇帝审

票拟要以往各辅佐君处理政的制度加细致、周到。别是过(如唐)草拟行诏令审核上奏章的构。有书,有下,有林院。较分散,明代全归口于阁。

就给大数皇帝纯倚靠阁票拟,自己可不怎么心政事,提供了大方便。其结果便是:表上宰相去,皇直接指六部、司政务;实际上半依靠“票拟”夺,皇的意志权力受内阁诸极大的右限制。

如果儒家的“君逸臣”要找种理想式的话,那么明内阁票便是这模式。

由于票是下达帝诏令正常途。所以代内阁制皇帝下手诏、中旨的争,更制度化。

当时般的做是:各文书全口于内票拟。难者由帝召阁一起商决定。必要时帝也可禁中主提出自关于政和用人意见,过手诏、中旨(宦官传谕)下阁票拟。对于这手诏等,内阁可奉行,可以拒。全都法。

史上绝聪明的靖皇帝,经过多与文臣斗争,于使中慢慢合化,成皇帝的种权力。尽管如,在此后,应用内阁、而不应发中旨意见,接连不,没有个皇帝原则上以拒绝。

因为主拥有高无上力,各君主的格并不同。每内阁成又各有点。所君主与阁矛盾,越过阁,迳中旨处政务之也不少。

但是代皇帝有时下旨处理务。似由他独专行,际上并合乎惯、制度。

皇帝己心理大概也承受很负担,成不了“明君”。所以万皇帝对臣的抗,只得“不省”了之。过来也证明,般情况,必得内阁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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