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个瞬间,林修曾经还想悄悄派几个人跟着诺哈,以便了解更多的信息;但无奈部落里的人都不懂得盯梢和跟踪是什么意思,只能作罢,搞不好他们会理解成自己想和诺哈开战,直接动手都难说。
然而诺哈走了,林修也没闲着,盲羊补牢犹未晚矣。
林修很是大方地给部落里每个人都取了名字,没那么多时间想,便简单地用树木花草这些字来代替,他们也比较好理解。
老者就叫做林德,因为他德高望重;战士首领就叫林武,因为他掌管着军队;女王嘛,就叫林妻。
德和武的意思,还比较好解释,而妻的意思,就让林修想破了脑袋,最后决定如实相告。没想到小女王林妻听明白了,竟然没有发怒,而是脸红着离开了。
看来自己泡妞的功夫还不差嘛,林修喜滋滋地想。
处理好这件事后,林修就彻底成为了部落的首领级人物,地位甚至比林德更高,因为族人都已经把林修当成了女王未来的配偶。
现在可没有心思去风花雪月,林修马上便动员战士们加紧制作铜制武器,并且在营地四周设下了简单的陷阱,每天都要有人巡逻以防不测。
诺哈此去一个来回,共用了整整十四天,便是两个星期,算上他回去在部落里与族人商谈此事两三天,路程也大概有自己所寻找的新营地那么远。
林修笑意吟吟地带着人站在河流旁迎接,却已经是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这里已经架好了一座木桥,而河中心全部被埋上了削尖的木桩。
如果会面不愉快,那么就可以直接断其进攻之路,为自己争得撤退的时间。
和意料中一样,诺哈不仅带来那个能取名的智者,而且战士来得更多了,足足有六七十人,也不知是不是他们部落的青壮都出动了。
智者名叫莫顿,他看起来很年轻,只有三四十岁的样子,而且比起己方以及诺哈那群人,他身上的衣物竟然如此完整,绝不仅仅是遮羞而已!
惊讶之余,林修慢慢走上了浮桥,突然觉得自己的陷阱并不完美,或者说,缺少一样强力的武器,弓箭!
两个人相视一笑,也许因为都是聪明人的缘故,没有太多客套,就直接在桥中间盘腿而坐。而两边的战士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生怕部落里的重要人物发生什么意外。
莫顿说话发音,已经非常清晰,而且林修发现他说的语言,已经非常接近地球上的波斯语,所以沟通几乎不成问题。
这就是人类的进化。
这是属于微观演化,只会发生在小范围之内。就像是地球上每隔几百年就会出现一个聪明绝顶的天才,他必将推动人类的进程。
而这样的进化,包括科学家也无法解释,因为这个天才的智商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
如果用宗教一点的话来说,就是神灵降世。
明明这个天才的老爸老妈都不是什么聪明人,生出来的儿子女儿却如此优秀,难道是基因所造成的?
“你好,伟大的头。”莫顿第一句话,是这样的。
林修当时就乐了,这称呼还真是后现代啊,然后仔细一想,对方可能是想称赞自己的聪明,但是他不懂得智商这个词怎么表示。
愉快的开始,接着便是愉快的交流,莫顿其实没有林修想象中的那么厉害,他此次来,只不过是想得到一些科技;比如火,还有铜制武器的冶炼方法。
林修也觉得自己多虑了,就算对方能造字,也不一定有其他政治和军事上的远见。
之所以会带来那么多军队,作用便是恐吓,但是当莫顿亲眼见识了火之后,便打消了这个想法;不过他想得到取火科技的念头更重了,甚至可以不要铜制武器。
说到底,他们的部落,仍然处在需要考虑温饱的阶段,还暂时不具备吞并其他部落的实力和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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