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武也评价了亚瑟的这批战士,比起自己营地内的战士有所不足,但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
绕到了死亡森林的最左侧,这里野兽的数量较少,只有七八头狮子和一群野狼;这个时代的狮子,体型也是大得可怕,站起来足有差不多一米五,林修反正是绝对不敢同它们正面交锋的。
人类社会越是发展到后期,所需要的就不是人类本身,而是靠着工具。当然,这些工具肯定也是人类发明出来的,效果比起蛮力更加好。
不过在没到那个程度之前,人类其实是非常善战的,他们所信奉的便是自身肉体所向无敌,这其实还没有完全脱离一种野兽的习性。
林武可以勉强对付一只老虎,那是什么概念?林修敢说地球上没有任何人敢百分百保证能单挑打赢老虎,但这个世界不仅林武可以,很多强悍的战士都能借助武器面对老虎保持不败,并有希望杀死对方。
所以这些狮子和野狼,林修根本就不放在眼里,直接命令战士们一起上,把它们做成今晚的晚餐。
战斗在十分钟之内就结束了,战果是野兽被全歼,己方有两个轻伤,一个重伤。重伤那个还能继续战斗,因为他只是没了一只耳朵,但大口吃起肉来仍然面不改色。
那些野兽面对铁制的长矛和砍刀毫无抵抗能力,因为数量差距太大,来自四面八方的进攻让它们只能在原地咆哮和打转,UUw.uksh.最后被一下下地刺死、活剐。只有一头特别凶猛的狮子和野狼,不信邪地冲向人群,在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后,硬是咬伤了三个战士。
由于马丁也觉得这次冒险会非常有意思,所以随队跟来了,他很快便帮伤员包扎好了伤口。然后队伍便在森林稍微进去一点的位置停下来歇息,准备过夜。
这名号令人觉得不安,所以林武派出了八个哨兵,分成两组在周围巡逻,以防有什么意外。
熊熊的篝火肯定是能让野兽不敢接近的,但就怕来一群,在夜晚战斗,原始人就非常不利了,即便能赢,那也是惨生。
如果按照地球上的法律,林修觉得自己足够死上几十回了,来到这里以后,吃的各种野味不下百种,几乎还都是属于保护动物。不过没有调味料,那肉味吃起来倒差不了很多。
林修本来也不是个挑食的人,所以注定成不了美食家,也就没往这方面研究。但盐确实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东西,所以才有必要大费周章地跑出来找。
听了恐龙岛的传闻之后,林修更觉得自己出来对了,别说为了发展文明,就是为了自己的小命也必须把这件事情给搞清楚。
吃饱喝足之后,林修便靠着大树闭上了眼睛,走了一天路累得不行,本以为能睡到天亮,岂料半夜却被林武给推醒。
“恐龙!”林武话不多,两个字就让林修彻底清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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