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晴,天气有些热
昨晚睡的很不好,很怀念我的那张有着厚厚的被子的床,虽然说它们已经有快一年没有洗过了,晚上我几乎每隔一会就会醒来,直到后半夜才勉强睡着,野外求生的滋味很不好受。
我更佩服贝爷了,早上起来的时候有些口干,这里的昼夜温差不是很大,也许是在丛林附近,也许是有着火堆,总而言之,感谢大树,感谢小草,感谢那只兔子。。
今天早上起来之后,我的决定是离开这里,寻找人类,或者说智慧生物,而我这么做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一个人在野外,不管是在地球还是说其他的世界,我能活过第一个晚上,而且还没有饿肚子,这并不是我的能力,只是我的运气好而已,而运气,是最不能依靠的一种东西。
第二,我不认为我每次都能抓到放屁兔(我给它起的名字,感谢它的无私奉献),所以在这里还有食物的情况下我准备离开,希望可以在食物吃完之前能够遇到文明,当然如果这是一个没有智慧生物的世界,我想用不了多久我就疯了吧。
第三,孤独,那种感觉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天地之间只有你一个人的时候,那种感觉请恕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至于怎么走,作为《荒野求生》的忠实粉丝,我遵守着贝爷的话,那就是沿着小溪走,你一定会碰到河流,沿着河流走,你有很大的概率就会走出丛林,离开了丛林,你就有很大的概率会碰到活着的人,那时候你就得救了。
一个帆布包,一个手机,一个笔记本,一支笔,一把斧子,这是我的全部家当,当然还有那堆我分批烤熟的兔子肉,最后我忍痛的看了一眼那堆还在燃烧的火,在没有足够燃料的前提下,我无法带着它们,只能再生了,可惜我不会做火折子。
不过,虽然火没有能够带上,但是这一路的风景真的不错,哪怕我随时都会有死掉的危险,哪怕我还没有找到离开这里的路,但是却依旧一路欣赏着这美丽的风景,原因无他,普京大帝,或者是某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没有实际行动的情绪化毫无意义,我就算再焦虑也不能帮我离开这里,还不如好好的欣赏一番这里的风景。
我甚至感觉自己有点儿穿越到了《阿凡达》里的潘多拉星,虽然这里我可以自由的呼吸,我想我真的是很幸运,因为一路下来我也没有碰到什么大型的食肉动物,到是有几只仿佛松鼠一样的生物看到我就吓跑了,对了,写到这我突然想起来,我的撸啊撸已经两天没有拿首胜了,刚下载的刀塔2还没来得及安装...
好吧,刚才只是调和一下氛围,现实就是走走停停大半个白天过去了,很遗憾我没有遇到所谓的河流,这条小溪跟这片森林也好像是没有尽头一般,于是我只能在下午时分停了下来安营扎在,最重要的还是生火,我算是发现了人类没有水活不了,没有火,其实活的也是非常辛苦的。
现在我一边写日记,一边吃着兔子肉,省吃俭用还能够我吃个大概三四天的,水不用担心,而且这里的水味道真的很不错,因为真的很好喝,所以我说了两遍,有一种山泉水的感觉,仔细看还会有一点淡淡的蓝色,也许是什么矿物质吧,这个世界独有的,刷牙的时候甚至都不需要牙膏。
这里要说一下,我看过《荒岛求生》,汤姆汉克斯演的,他就因为长期不刷牙,最后牙齿坏掉了,在一个没有牙医的地方牙疼,那绝度比死更难受,他最后是用冰刀把牙齿敲掉了,我自问不可能有那样的勇气,所以我早上的时候用斧子斩了一小段树枝,不断用牙齿咀嚼一头,把它咀嚼成了一把小刷子,沾着溪水刷了刷牙,也许就是因为这蓝色的东西,刷完的牙齿格外的清爽。
当然,这顶多是求生之路上的小插曲,我比较在意的是另外一件事。
也许是错觉,也许是我精神开始恍惚,意识开始错乱,不知怎的我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跟在我身后,一开始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我在走了一半路程左右的时候出现的,一直到我在这里安营扎在那种感觉才消失,这也让我松了口气,假设说我的感觉是真的而非所谓的幻觉,那么这个跟踪我的存在多半也对我没有危险,不然的话,我未必能活到现在。
哎,写到这我不禁叹了口气,这才是两天,我就已经出现幻觉了,天知道再在这里面生活几天我会变成什么样,现在我总算是知道了,小说里都是骗人的,男主角隐藏在密林深处起来苦练十年出来就天下无敌了,其实真实的情况时,男主角大概会在一个月或两个月以后疯了然后走火入魔的死掉,最终变成某种动物的粪便。
写到这,天已经完全黑了,幸好有篝火,还有砍在木头上的斧子,这两样东西多少能够给我带来一些安全感,忘了说了,为了这次钻木取火,我的手已经磨出了两个水泡,钻木取火真不是人干的事情,实话实说我现在无比羡慕那些抽烟的人,虽然有害健康,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人家想怎么点火就怎么点火。
现在肚子还是有些饿,不过今天分量我已经吃完了,想来还可以坚持一下的,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能省则省吧,真希望明天可以走出这片森林,早一点见到人类的气息,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这个世界有没有智慧生命还不一定呢,也许我真的还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人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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