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少年写给自己的一篇日记,起因是他书荒了,在一个QQ群闲聊发现群有人写小说。他看了群友写的小说,认为写的不好,可读性不行。于是他萌生了我上我也行的想法。但是他并不会写小说,也懒得写的写小说。所以他几番选择之后,认为日记最好写。
他在想日记多好写啊,总比大纲,黄金三章。好写不少,而且QQ群还有几个群友还支持他。他就更有坚持下去的底气。
但他突然想到好像自己连日记也没怎么写过,就只有小学写过几篇流水账的周记。(600字不到的那种)
他有点想反悔了,因为就算凭空捏造两千字,也要花他不少时间。而且他打字速度也很慢。一般来说是一个重度懒癌患者。就是叫他写一篇800字的作文,也要写个将近1个小时。而且最后两百字还是没有营养的凑字数。说好听点叫结尾,说难听的就把字600字又浓缩成200个字。他是很懒,不然他是不会想出写一篇日记当小说。
他说喜欢看小说,但不带表他喜欢小说。他说这矛盾吗?他说他并不矛盾。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他连写小说也是为自己找借口的。
“人是有惰性的,一有机会就会偷懒。”他认为写日记就不应该自己偷自己的懒,虽然他自己也很想偷。但是他知道他自己一慢下来就不想写了。
他是真的想骂人,写小说当日记写,是真的没事找事。自己困在写日记簿的这个目标之内,就一像是他生活在一个虚无缥缈的世界里。
这是一没有边界的世界。唯一有的是一串数字,这是一串不管什么方向什么视角都能出现在眼前的数字。就如同月亮你不管怎么走,它都在自己的头顶。并不会随着你的离去而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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