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幸之少爷有需要”,这话落在林幸耳中是怎么听怎么感觉别扭。
林幸又假咳两声,缓解一下尴尬情绪,开口道:“如此便辛苦春桃了,不如现在就随我去吧。我已带黑衣过来了,黑衣,还不进来见过嫂嫂。”
黑衣这才从门外闪身而入,对丁幼微见礼道:“黑衣见过幼微嫂嫂……”
林幸呵呵笑道:“黑衣很会照顾人的,应该能让嫂嫂满意的,旺财身上有伤,需要人照顾,那我便带春桃先去了。”说罢就要告辞而出。
这时突然传来润儿甜甜的声音:“幸之哥哥!”
林幸停住脚步,这才注意到在书案边习字的润儿,笑道:“打扰润儿习字了啊。”
润儿微笑道:“幸之哥哥既然来了,快过来指导一下润儿习字嘛!”
林幸想了一下,觉得旺财目前已无大碍了,留一会也耽误不了事,便走到润儿身边道:“也好,让我看看润儿习字有无进步。咦?”
林幸目光下意识的望过去,只见润儿确实是在习字,可习的竟然不是大字,而是持着一支竹笔在那里写呀写,写呀写的。
林幸再细看那字迹,不由吃了一惊。润儿的竹笔字竟已经颇具气象了,框架规整,笔锋顿挫,字体看起来颇为眼熟,竟隐隐与自己平日书写的楷体字体有些相似。不过同时又略显得圆润,给人以娟秀细致之感,一望便知是标准的闺秀字迹,清新扑面。
林幸不禁道:“润儿这竹笔字写的颇为不俗了呀,好像练了很久似的,润儿难道一直在练竹笔字?”
这时丁幼微答话道:“是,是我让润儿练的。润儿习不惯毛笔字,练了很久还是握不稳笔,写字的时候总喊着手腕痛,老说幸之哥哥教的竹笔字好,没有毛笔字这么费力。我拗不过她,只好让她持竹笔试书之,没想到写起来倒也真的颇有几分笔意在其中,比写毛笔字看起来舒服些,于是我便干脆让她练这竹笔字了。一段日子下来,倒也颇具成效。”
林幸奇道:“世人皆用毛笔,润儿这样特立独行,嫂嫂认为没关系吗?”
丁幼微看了林幸一眼,微微一笑,答道:“倒也算不得特立独行,幸之不也是用不惯毛笔,只习竹笔字吗,却成了竹笔的大家,现在钱塘境内谁不知幸之的竹笔字当世无二,自成一派?竹笔已经渐渐的风靡起来了。我觉得竹笔相比于毛笔,确实有诸多优点,让润儿随着这股风气,也无不可。我想不管是练何字,只要坚持练习下去,总会越练越好的,练到一定程度,是能够让人刮目相看的。”
林幸听丁幼微说自己竹笔书法当世无二,不由被夸的有些脸热,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林幸不是没有被人这样夸过,但是这次是被丁幼微夸,让林幸感觉很不一样,心里很是沾沾自喜,似乎是让嫂子发现了自己的优点,这一点让他感到很有满足感。
润儿这时也歪着小脑袋,很可爱的问:“幸之哥哥觉得润儿的竹笔字写的不好看吗,润儿可是照着幸之哥哥的字帖练的哦!要说不好看也只怪幸之哥哥字丑,嘻嘻!”说罢做了一个鬼脸。
林幸不由失笑,口中笑骂着“小捣蛋鬼!”双手出击,将润儿的小脸一拽,让她的鬼脸缩不回去了,润儿也不甘示弱,放下笔,双手反捏林幸脸颊,往两边使劲的拽,一大一小两人便较上了劲,谁也不肯松手,那样子颇为好笑。
丁幼微、黑衣、春桃皆是呵呵轻笑,看着这滑稽的二人,也不阻止。
二人就这般僵持了一会,润儿似乎乐在其中,被拽的变了形的小嘴还咧在那里咯咯的笑呢,毫无松手的念头。
终于,林幸忍不住了,率先求饶道:“好了好了,润儿厉害!润儿是女中豪杰,润儿的字天下一品、举世无双……哎呀,快放手!幸之哥哥的脸要给你拽掉了!……我已放手了你怎么还不放?润儿你耍赖!……还拽!再拽我不客气了啊!打你屁股!”
一听说打屁股,润儿立即想起了什么,终于脸一红,不自禁的放开了手。
林幸这才逃脱了润儿的魔爪,揉了揉自己被拽的微微作痛的脸,心下大汗,暗道小丫头真野蛮。
丁幼微道:“好了,闹也闹够了,润儿继续习字。春桃也随幸之去吧。时候已不早。幸之注意早些休息,莫要熬夜。”
林幸施礼道:“是,幸之会注意的,那嫂子我去了。嫂子明日可要记得去鞭策幸之读书啊,幸之在书房翘首以盼。”
丁幼微笑着点头道:“放心,我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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