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话间,李亮又开始变着法子、拐弯抹角的夸自家少爷了,明明是夸,却又说的那样搞怪,把张氏和陆葳蕤母女俩逗的前仰后合。
李亮的想法很简单,把主子说的越厉害,他们这些下人自然脸上也越是有光彩,而且自家少爷也确实厉害,他只是稍稍在原有基础上发挥一下而已。
前些日子少爷不知怎么的就知道了他看过《庄子》,丢了一本《庄子注》给他看,还允许他遇到不懂之处可以直接去书房问,说是为了提高商行领导层的知识素养。
这可把李亮激动坏了,要知道,他可是自旺财总管之外第一个可以直接去少爷书房的林氏商行员工啊!
一个下人的赞扬,对于提升主家的形象,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考虑,听到这些话后,至少会觉得这家主家待人宽厚,而且擅于管理家业,很有手段,很能笼络人心,很受下人的拥戴。要想让一个下人对主子赞不绝口到近乎崇拜的程度,总是很不容易的。
所以,两位贵族女子听到李亮这些把自家少爷捧上天的话后,纵然觉得这位李掌柜说的有些过分夸张,但对于这家少爷的印象,产生好感是一定的。连张氏都不由自主的想见一见这位了不得的幸之少爷了。
不过在这过程中,张氏忽的想起一事,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你们林氏是否还有一位林平之少爷?听说其也是有大才的,可惜英年早逝,让人扼腕叹息。只不知他与这位幸之少爷是何关系?”林平之前些年才名远播,是张氏的夫婿陆纳亲手提拔的年轻后进,哪知道还未及去吴郡赴任,便听到了他因病夭折的消息。张氏对林平之的事也是有耳闻的,此时想起那林平之不正是出自这钱塘林氏吗?是以有此一问。
李亮听到“林平之”之名,不由自主的心下一暗,尽管有些不愿意提起这样令人伤心的事情,但是身为大掌柜,他不会在客人面前失了礼数,想了想,还是很平静的答道:
“原来夫人也听说过平之少爷的事吗。平之少爷与幸之少爷是亲兄弟,平之少爷是兄长,曾在前年雅集之中被擢为二品,也是天纵之才,还受到吴郡陆太守的赏识,一年以前已被委任了官职,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唉……
幸之少爷原本是闲散性情,平日里喜欢弹琴歌唱,练拳习武,却不喜诗书,可自从平之少爷过世之后,幸之少爷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将自己关在书房,埋头苦读,想要继承平之少爷的遗志,擢品入仕,为家族分担。如今幸之少爷肩上的胆子越发的重了,所以商行这边,都完全交由我们这些下人打理,基本很少过来了。”
张氏听的也是心下黯然,道了一声“原来如此”,便将此话题揭过,不再说起。
陆葳蕤听到此处,竟是难过欲泣,心中想见一见林幸之的念头,越发强烈起来。
……
过了一会,主客间闲扯几句钱塘与吴郡的风物人情,略显沉重的气氛总算舒缓下来,话题渐渐又回到了新文房四宝上去。
“这是我林氏独创的便携式墨水瓶,瓶身小巧,里面盛放的是调配好的墨汁,打开后就可以直接使用,省去了每次书写前还要磨墨的麻烦。墨水瓶的封口采用特殊设计,方便打开,但又封的极为严实,绝无漏墨现象,可以随身携带,乃是居家旅行、走亲访友时舞文弄墨的必备佳品。夫人请看。”李亮一边说着,一边将柜面上的墨水瓶盖子盖紧,然后随意翻转滚动,甚至在手上玩了一个抛接,里面的墨一滴也未曾漏出。
看到母女俩暗暗点头之后,李亮又接着道:“瓶中的墨汁也是我林氏的特殊配方,墨色浓郁,不易干涸,写出来的字乌黑油亮,有如丝绸一般的光泽。因竹笔书写对墨汁的要求要比毛笔高一些,墨色需要更加浓郁才可。而这种墨汁正是我林氏为满足竹笔所需专门研制的,当然毛笔也可以用,只不过这种墨汁价格上要比最上等的墨条还要贵出许多,用作毛笔的话,稍显铺张了些而已。”
说完李亮便从柜中拿出一个崭新的墨条,开始磨墨。
张氏和陆葳蕤两人都是有才学的贵族女子,从小习字,对这种墨条自然都非常熟悉,一看那墨条的色泽,便知道是上等好墨。李亮也磨的很细致,很认真,务求将这墨的效果发挥到最好。
墨磨好后,李亮手执毛笔,蘸着这上等墨条磨出来的墨汁,在纸上试书了“笔、墨、纸、砚”四个字。写完后,李亮又同样以毛笔,蘸了墨水瓶中的墨汁,继续书写,写的还是“笔、墨、纸、砚”这四个字,正好与前四个字并排,形成强烈的对比。
这样将两种墨的书写效果放在一起做对比之后,果然发现差异非常明显。尽管是上等墨条经过仔细研磨磨出来的墨汁,写出来的字也仅仅是色泽乌黑纯正。但是蘸了墨水瓶中墨汁写出来的字,不仅黑,黑度更高,而且还黑中透亮,字面上泛起一层油光,或者说是丝光,怎么说都可以,总之是显得分外的贵气。两相对比,高下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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