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真狗血,流了我一嘴的狗血。
大小姐刚才来的那么一下,几乎要把我的肉给咬下来一块。我顿时就理解了某个“官方逼死【桐人】”系列中,某博士被女配角咬了一下立刻跪地求饶的原因了。被咬实在是太疼了,而且更关键的是你还不能咬回去。
我吸了口凉气,希望空气的流动能让嘴部剧烈的疼痛缓解一下,不过事实证明这是徒劳的,于是我只能捂着嘴巴,看见大小姐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她单脚踏入小面包的车厢,之后的另一只脚却并没有立刻跟上,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个木桩。也不知道她到底是在观察车厢内部,还是在考虑什么问题。
她两旁的人站在那里也是寸步不动,只是我能感觉到他们似乎对我抱有很大的敌意。
站了大约有三分钟的样子——因为疼痛的刺激外加刚起床的关系,我的生物钟也不能给出准确的数据——汤大小姐扭头跟身边的人说了些什么,然后那人点了点头,接着大小姐再次停顿了半分钟,不过最终还是上车走了。
走了就好,如果她再下来给我来一口,我都不知道是不是该直接叫120了。当然,看见那远去的面包车,我心里也有几分愧疚的感觉,该清楚的事情我都清楚,但是我又不得不装糊涂。
毕竟,“这是我太过年轻犯下的错误。”这样的台词我是不想有机会去说的。
在目送走了大小姐之后,我也离开了烈士公园。瞥一眼路上的路标,上面黄底黑字写着“烈士路”,因为是在烈士公园旁边,所以叫烈士路也非常正常。
只是一想到我一个人独自走在烈士路上,不禁就有了一种“劣势路单”的悲凉感。
“这时候对面要是走来三个跟我有仇敌对势力,那这剧本就太完美了。”一想到烈士路单,那么自然就想到了最悲惨的三压一。刚自言自语的说完这话,我就想抽自己一嘴巴!
因为我他妈居然真的遇上了跟我有仇的三个人——老实说,像我这样的老好人,理论上是不会得罪什么人,就算真的得罪了,也不会出现那种非要把我痛打一顿,甚至是打残打死才会满意的人。
但是!这种理论上应该不存在的三人组还真就是存在的,就是刚开学时,在火车站附近企图打劫我跟倩倩的那三个混混!
不过话说回来,当初在他们进行抢劫的时候,双方都处于灯光昏暗的阴影区,我也只是记住了他们大致的体貌特征,所以我也不能确定面前这三个真就是那天的混混。
既然我都不能确定,那他们自然也不太能确定,所以我决定模仿劣单英雄的一个普遍特征——灯下黑。
劣单英雄通常分两类,一种是跑得快:风行、兔子、白虎,另一种就是灯下黑(会隐身):赏金、骨弓、沙王。(所以跑的快,还会隐身的小蚂蚁是劣单首选。)
要说真正意义上的隐身,那我自然做不到,要是能做到的话我就去出本书叫《透明人间》,或者拍个片子叫透明人间.vi。不过以当前世界的科技来说,美国也是没有办法做到绝对的隐身——嗯,日本的F-X隐身战斗机除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