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军争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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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凡用之法,受命于,合军众,交而舍,难于军。军争难者,迂为直,以患为。故迂途,而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之计者

争为利,军争为。举军争利,不及;军而争,则辎捐。是卷甲而,日夜处,倍兼行,里而争,则擒将军。者先,者后,法十一至。五里而争,则蹶将军,法半至;三十里争利,三分之至。是军无辎则亡,粮食则,无委则亡。

故不知侯之谋,不能交;不山林、阻、沮之形者,不能行;不用导者,能得地

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变者也。故其疾风,其如林,掠如火,不动如,难知阴,动雷震。乡分众,廓地分,悬权动。先迂直之者胜,军争之也。

《军政》:“言相闻,为金鼓;视不相,故为旗。”金鼓、旗者,以一人耳目也。人既专,则勇不得独,怯者得独退,此用众法也。夜战多鼓,昼多旌旗,所以变之耳目

军可夺,将军夺心。故朝气,昼气,暮气。故善兵者,其锐气,击其惰,此治者也。治待乱,以静待,此治者也。近待远,以佚待,以饱饥,此力者也。无邀正之旗,击堂堂阵,此变者也。

故用之法:陵勿向,背丘勿,佯北从,锐勿攻,兵勿食,归师勿,围师阙,穷勿迫,用兵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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