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孝行览第二(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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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不韦

孝行

曰:凡天下,国家,务本而末。所本者,耕耘种之谓,其人也。务其人,非贫而之,寡众之,其本也。务本莫於孝。主孝,名章荣,下服听,天下誉;人臣孝,则事君,处官,临难;士民,则耕疾,守固,不北。夫,三皇帝之本,而万之纪也。

夫执术而百至,百去,天从者,惟孝也!故论人先以所,而后所疏;先以所,而后所轻。有人於,行於重,而简慢於疏,则笃谨孝。先王所以治下也。爱其亲,不敢恶;敬其,不敢人。爱尽於事,光耀於百姓,究於四,此天之孝也。

曾子:“身,父母遗体也。行父母遗体,不敬乎?居处不,非孝;事君忠,非也;莅不敬,孝也;友不笃,非孝也;战陈无,非孝。五行遂,灾乎亲,不敬乎?”

书》曰:“刑三,罪莫於不孝。”

曰:“王之所治天下五:贵、贵贵、贵老、长、慈。此五,先王所以定下也。谓贵德,为其近圣也;谓贵贵,为其近君也;谓贵老,为其近亲也;谓敬长,为其近兄也;谓慈幼,为其近弟也。”

曾子:“父生之,弗敢杀;父母置,子弗废;父全之,弗敢阙。故舟而游,道不径,全支体,以守宗;可谓矣。”

养有五:修宫、安床、节饮、养体道也;五色,五采,文章,目之道;正六,和五,杂八,养耳道也;五谷,六畜,煎调,口之道;和颜,说言,敬进退,养志道也。五者,进而厚之,可善养矣。

乐正春下堂伤足,而数月出,犹忧色。人问之:“夫下堂而足,瘳数月不,犹有色,敢其故?”乐正子曰:“乎而问!吾闻曾子,子闻之尼:父全而生,子全归之,亏其身,不损其,可谓矣。君无行咫而忘之。余忘孝,是以。”故,身者其私有,严亲遗躬也。

民之教曰孝,其行孝养。养能也,为难;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卒为。父母没,敬其身,遗父母名,可能终矣。仁者,此者也;礼者,此者也;义者,此者也;信者,此者也;强者,此者也。乐自顺生也,自逆此也。

:求之本,经必得;之其末,劳而无。功名立,由之本也,得贤之也。非,其孰乎事化?故曰其在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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