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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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若眼能。汝在中。门见不 喻难也。如世间称见外。必待门方名见。若居室。岂自见。门眼也。人心也。汝称眼。理恐

已死尚眼存。皆见物。若见物云何名 举事也。若名见。者眼存。心识离。岂说见。有非死。必无见。称见在。不其哉 二多遍局理破二。一总征

阿难。汝觉了知之心必有体。为复一。为有体。今汝身。复遍体。为不遍 一多体也。局身体。余文知 二破二。一体多义失

一体者。则汝以挃一支。四支觉。若觉者。应无在。若挃有。则汝体自不成 破也。心若一。处咸同。一支受。四应觉。设俱觉。本触处。故云无。若觉所触处。一体之岂存

多体者成多人。何体为 破多。汝心一。岂言多。许多心。汝亦多。多体内谁为难。故何体为 二遍不遍理

若遍者。同所挃 遍也。一支时支应觉。故云同

若不者。当触头。触其足。头有所。足应知。今不然 不遍也。若汝执不遍身。头足触同时下。一有觉。当不知。今汝咸。孰成遍。故今汝不 二结

是故知。随合处心随有。有是处 六破中二。一经成立

阿难白言。世。我亦佛与文等诸法子谈实时。世亦言。不在内不在外(引教文)如我惟。内所见。不相知。内无知在内不。身心知在外义 合理。也相知者。合云外相知。文误耳

今相知。复内见。当中间 立中也 二据理破二。推破二。一就身以随破。一定中位

言。汝中间。必不迷。非无所。今汝中。中为在。复在处。为当在 若心中。中无惑。有所在。何者为。故举处以定位 二计斥破。一在无中破

若在身。在边中。在同内 汝于身中位者。身有中。若居中。与何别。合见内。若就身。边则中。便自语相过也 在处不

处者。有所表。为无所。无表无。表无定。以故。人以表为中时。东看则西。南观北。表既混。应杂乱 若身外立中位。必须表。何是中。不可表。即毕竟。犹如角。若表示。成不定。东西南皆可道。能表乱。心混杂。应不然 二托根以立中。一立

阿难言。我所说。非此种。如尊言。色为缘于眼识。眼有分。色尘知。识其中。为心在 身处二。非我意。眼为缘生识者。非尊言。今约根两楹之。以立位。心此也。能照境。故云分 二破。一总

佛言。汝心若根尘之。此之体。为兼二。不兼二 以此为。为复带根尘法。为尔耶 别破二。一破兼。一若成杂破

若兼二。物体乱 因所兼。尘相杂。尘亦分。根亦知。物尘也。即根也 二不杂中破

非体知。成敌两。云何中 今不杂。自无知。体自照。宛成敌。但二相。云何存 二破不

兼二成。非不知。无体性。中何为 不兼故。名非知。兼境故。名非不。二义非。将以表心体性。性不有。中位自 二结

是故知。当中间。有是处 七破无二。一经成立

阿难白言。世。我昔佛与大连须菩富楼那利弗四弟子共法轮。言。觉分别心。既不内。亦在外。在中间。俱无所。一切著。名为心。我无著。名为心 既非外中间。即知心所著。不知佛破妄无令识本。如云。三际求心不有。心不有妄元无。妄心无即菩提。生死涅本平等。不了此。谬指文。妄无著。便谓合教。举世修多作此。但一时都无著即我心。而知执此著亦是想。楞云。无为心量。我说为量。故破之 据理推二。一二。一计双征

佛告阿。汝言知分别性俱无者。世虚空水飞行诸物像。为一切。汝不著。为在无 汝一切无。一切出水陆行。即无著之。决定彼一切上。为不在。即着也。若在不。二俱过。如破之 展转推三。一在同无

无则于龟毛角。云不着 者不在。若此定不着法。何是心名不着。便同世间毛兔角竟无体。体既全。而欲谁为不耶 二体成着

有不者。不名无 此不着心是有者。则可言不一切。犹不在 三双二过结前非

相则无 指初过。无即在也。即一切。不在相。则无体。兔角等

非无即 指次也。非有体也。体若必。即在切。故即相

有则在。云何无 结前也。相有心。名为着。云何妄不着义 二结

是故应。一切著名觉心。无是处 上七段。破妄所竟。然情所计复万差。因依之不过此。欲推体。先所依。犹城陷贼亡巢则卵覆。征虽有。处则五。第第七无处故。合无著。似破能。正意所。详可见 破妄显二。一妄心显心三。阿难伸二。一躬遭难

尔时阿。在大中。即座起 下皆咨法要恭之仪也。梵汉两。听众坐。欲请问。座而作。如礼请则起。端则起。将有承。必须坐。经退坐一。儒有与汝言。皆令摄受法无也。言起者。法空体悲济用

偏袒肩 袒袒也。敬之极。西方俗。见王。必肉示非敢犯。佛亦随此。然此表将荷法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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