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搜神记卷十一(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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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渠射虎

熊渠子行,见石,以伏虎,弓射之,没金铩。下视,知其石。因复之,矢,无迹。

汉世有李广,为右北太守,虎,得,亦如。刘向:“诚至也,金石为开,况人乎?唱而不,动而随,中有不全也。夫降席而①天下,求之也。”

【注释】

①匡:匡正。

【译文】

楚国渠子夜巡行的候,看有石头卧着,为是趴地上的虎,于便拉弓它,箭没进石里,箭上的羽都掉下了。他马仔细看,才道那是石头,着又射,箭都断了,没有留什么痕。汉代有个叫广的人,任右北太守,箭射老,结果到的是头,和渠子一。刘向:“精所至,石为开,何况是呢?你议而别不应和,你行动别人不随,那其中必有不完的地方。不离开席就能正天下,这需要养自身能取得。

由基羸善射

楚王游苑,白在焉。令善射射之,数发,搏矢而。乃命基。由抚弓,即抱木号。及国时,羸谓魏曰:“能为虚而下鸟。”魏王:“然射可至此乎?”羸曰:“可。”顷闻雁东方来,更羸虚而鸟下

文】

王在园游猎,到一只猿。楚命令好手射击,一连了好几,都被猿用手住,还笑他们。楚王于命令养基射击猿,养基才拿弓箭,猿就抱树枝哭起来。六国时,更羸对王说:“我能够拉弓,放箭,让飞鸟下来。”魏王说:“难道技可以进到这水平吗?”更羸:“能。”一会,听见大雁从方飞来,更羸虚了一下箭,一大雁就天上掉下来。

古冶子

公渡于、沅之,鼋衔骖,没。众皆惕,古子于是剑从之。邪①行里,逆三里,于砥柱②之下。之,乃也。左持鼋头,右手拔骖,燕鹄踊而,仰天呼,水逆流三步。观皆以为伯也。

【注释】

①邪:通“斜”。

柱:山,今已炸毁。

【译文】

齐景渡黄河,有一只鼋咬着马车的骖马,进河里。大家都慌害怕,古冶子是拔出剑追赶鼋,他着追了里远,逆水追了三里,来到砥山下才上它。冶子把杀死,知道它一只大。他左提着鼋,右手着左边匹马,燕子、鹅一样出水面。他仰头天大吼声,河被震得流了三步,围的人都为他是伯。

王墓

干将、邪为楚作剑,年乃成,王怒,杀之。有雌雄,其妻重①当产,夫语妻:“吾王作剑,三年乃;王怒,往,必我。汝生子,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剑在背。’”于是即雌剑往楚王。大怒,使相之。有二,雄,一,雌来,雄不来。王怒,杀之。

莫邪子赤,比壮,乃其母曰:“吾父在?”曰:“父为楚作剑,年乃成,王怒,之。去嘱我:‘语汝子,出户,南山,生石上,剑在其。’”是子出,南望,不见有,但睹前松柱石砥之,即以破其背,得剑。夜思欲楚王。

王梦见儿,眉广尺,欲报仇。王即购千金。闻之,去,入,行歌。客有逢,谓:“子年少,何哭之悲耶?”曰:“干将、邪子也。楚王杀父,吾报之。”客曰:“闻王购头千金,将子头剑来,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两手头及剑之,立。客曰:“不负也。”是尸乃。客持往见楚,王大。客曰:“此乃士头也,当于汤②煮之。”王如言。煮三日三,不烂。头踔③汤中,目大怒。客曰:“此儿头烂,愿自往临之,是烂也。”王即临。客以拟王,头随堕中。客自拟己,头复汤中。首俱烂,不可识。乃分汤肉葬。故通三王墓。今在汝北宜春界。

【注释】

①重身:怀孕。

②汤镬(huò):煮着水的大。古代作刑具,用来烹罪人。

③踔(chuō):跳跃。

【译

的干将、莫邪夫给楚王造宝剑,三年才造成功。楚王很气,想死他们。铸成的剑有雌二把,时干将妻子有在身,将分娩,丈夫对子说:“我替楚铸剑,年才铸;楚王气了,去见他,必定是去无回。你如果的是男,长大,就告他:‘门望着山,可看见一石头上着棵松,宝剑在那树背上。’”于是将就带雌剑去楚王。王非常气,叫仔细验,说:“宝剑共两把,把雄剑,一把雌,雌剑来了,剑没有来。”王恼怒,立即下杀死了将。

邪的儿名叫赤,等他长了后,就问母:“我父亲在里?”母亲说:“你父给楚王剑,三才铸成,楚王很气就把杀了。父亲离时嘱咐:‘告我儿子:出门望南山,以看见块石头长着棵树,宝就在那的背上。’”于儿子走门来,南望,看见有,只看堂前有根松木柱,立石砥之。儿子便用斧头开松柱背,得了宝剑。他日思想,打向楚王仇。

王梦见个男孩,两条眉之间有尺宽,要向他仇。楚就悬赏金捉拿。男孩到这个息,急逃走,进深山,他一边一边悲。有一侠客遇他,问:“你纪这么,为什哭得这悲伤呢?”男孩:“我干将、邪的儿。楚王死了我父亲,想向他仇!”客说:“听说楚正悬赏金要你脑袋,不,你你的宝和脑袋我,我你报仇。”男孩:“太了!”就割下己的头,双手捧头和宝交给侠,身子硬地站。侠客:“我会辜负的。”孩的尸这才倒去。

客拿着孩的头见楚王,楚王十高兴。客说:“这是勇的头颅,应该用汤锅来它。”王按照说的做。男孩头煮了天三夜,依然没煮烂,还在滚中跳跃,瞪着眼,很是怒。侠说:“个小孩头煮不,希望王亲自汤锅边看,这就一定煮烂了。”于是,楚王就到汤锅去看。客用宝向楚王头砍去,楚王的袋随即进沸水。侠客挥剑砍自己的,他的也掉进水里。颗人头得稀烂,难以区是谁的头。于,只好那锅里汤肉分三份埋,统称“三王”。如这墓在南郡北宜春县内。

头而语

渤海太史良姊,一女子,许嫁而果,良,杀之,断其头归,投灶下。“当令葬。”语曰:“使君我从,何当尔。”后梦见:“还物。”而得昔与香缨钗之属。

【译

郡太守良姊和个女子好,女承诺嫁他,后却没有现。史姊生气,将她了,砍她的头回家,到灶底,说:“我要用烧了你。”女子头说:“使君,和你相,哪会到是这的结果!”后来良姊又见女子:“还东西。”他醒来看,是缨、金之类的西,都他以前给这名子的。

东方朔酒消患

汉武帝游,未函谷关,有物当。身长丈,其象牛,眼而曜①睛,四入土,而不徙。百官惊。东方乃请以灌之。之数十而物消。帝问其,答曰:“此名患,忧之所生。此必秦之狱,不然,则罪人作之所。夫酒忧,故消之也。”帝曰:“吁!物②之,至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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