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搜神记卷十六(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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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九江郡何敞任州刺史,有一巡查部来到苍郡高要,夜里留宿在奔亭。没到半,便有个女子楼下走来,向喊冤道:“我姓,名娥,字始珠,本来住广信县,是修里氏。我年就失了父母,又没有哥弟弟,嫁给了县的施,命不,丈夫死了,还留有种丝织一百二匹,以一名叫富的婢。我孤零丁,体又瘦,不能谋生计,所以想邻县卖些丝织。于是本县的个叫王的男人里租了辆牛车,那牛车金一万千文钱,装载着和丝织,叫致牵了缰赶车。年四月日,我来到这鹄奔亭面。当太阳已下山,上又没行人了,我不敢前进,便打算在里留宿。致富突腹痛,便到亭家去讨点汤水火种。亭长龚寿,手拿戟,来车边,我说:‘夫人从么地方?车上的是什东西?丈夫去了?为么你单一个人路?’回答说:‘你何问这些情?’寿竟抓我的胳说:‘伙子喜漂亮的娘,是望能得快乐。’我很害,不肯从他。寿便拿刀刺我肋下,刀刺下我就马死了。又刺致,致富死了。寿在楼挖了坑,把我们埋在下。我在下,我婢女致在上面。他夺走我们的物,杀牛,烧车,车上的铁牛骨,藏在这楼东边空井里。我含冤死,痛感动皇,却又在没有方可以控诉,以便自来向您贤明的史投诉。”何敞:“我在要挖你的尸,用什来证明?”那子说:“我上下都穿着色的衣,脚上穿的青丝,还没腐烂。望您能访一下的乡邻,把我的骨与我去的丈合葬在起。”敞叫人尸体挖出来,然是这

于是骑赶回自的官府,派遣差逮捕犯,审讯问,犯都一一罪。他派人到广信县查,也和娥说的相符合。龚寿的母兄弟,全都被捕入狱。何敞向廷上报写有龚寿案的表说:“照通常法律,人不至灭族。龚寿做罪大恶的事,里人却瞒了好年,王自然不容忍。且,让神来申的事,年也碰上一次。所以我求把他都杀了,用来显鬼神的验,用助成对人的惩。”皇批复,意何敞意见。

鬼鼓琵

吴赤三年,章民杨,至余。夜行,有一少,持琵,求寄。度受。鼓琵数十曲,曲毕,吐舌,目①,怖度而。复行十里许,又见一父,自姓王名。因复之。谓:“鬼鼓琵琶,甚哀。”戒曰:“我亦能。”即向鬼。擘眼吐,度怖死。

【注释】

①擘目:鼓起眼

文】

国东吴权赤乌年,句县的一老百姓杨度的,他要到姚县去。夜晚赶的时候,有个年人抱着琶,请搭车,度同意。上车年轻人琵琶,了数十曲子,完后就出舌头,瞪圆眼,吓唬度,然就离开。杨度走了二余里,看见一老头,自称姓名戒,是杨度载上了老头。度对老儿说:“鬼很擅弹琵琶,弹奏的调很哀。”王说:“也会弹。”实际,他就刚才那鬼。鬼瞪起眼,吐出头,杨差点被死。

巨伯斗

琅琊巨伯,六十,夜行饮,道经山庙,见其两迎之。持百余,便捉颈着地,骂:“奴!汝日捶我,我今当汝。”思惟某信捶此。伯乃死,乃伯去。归家,治两孙,两孙惊,叩头:“为孙宁可此?恐鬼魅,更试之。”伯意

,乃诈,行此间,复两孙来持伯。乃急持,鬼动作得。达,乃是偶人也。伯着火之,腹俱焦坼。出着庭,夜皆去,伯不得杀

余,又酒醉夜,怀刃去,家知也,夜不还,其孙恐为此鬼困,乃往迎伯。伯竟刺之。

【译文】

琅邪郡秦巨伯,六十岁年纪了,曾经在里出去酒,路蓬山庙时候,然看见的两个子前来接他。一个孙搀扶着才走了百多步,就掐住的脖子他按倒地,嘴骂道:“老奴才!你某某毒打了,我今要杀了!”秦伯回想,那天的打过这个孙子。秦巨伯是装死,两个孙便扔下巨伯走。秦巨回到家,想要罚这两孙子。个孙子惊讶又过,向磕头说:“当子的,哪有这种呢?恐是鬼魅祟,求再去试一下。”秦巨伯中有点楚了。

过了几,他假喝醉了,来到座庙前。又看见个孙子找他。巨伯于赶紧把们紧紧住,鬼弹不得。到家中看,却庙中的个木偶。秦巨点火烧偶,它的腹部、背部都烧得枯裂开了,然后把们扔在子里,夜里它都逃跑。秦巨后悔自没把它杀了。

一个多后,秦伯又假喝醉了在夜间出,他怀里揣着离家,里的人不知道。夜深了还没有来,他孙子们他又被些鬼魅住,就起去迎秦巨伯,秦巨伯然把自的两个子当成给杀死

醉酒

,武建年,东人,姓,家常酒。一,见三客,共面饭至,索其酒。饮竟去。顷,有人,云:“见三鬼醉①于中。”

【注释】

①酣:喝得醉。

【译文】

东汉武(也作武)元,东莱有个姓的人,家中时酿酒。一天,看见三奇怪的人,一带着面来他家,跟他索酒喝,完就走。过了会儿,人来,:“看三个鬼得酩酊醉,倒树林里。”

主杀武兵钱小,形见街,顾赁人吴,使永书与街庙,借马二匹,以酒噀,皆成马,鞍①俱全。

【注

勒:马和马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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