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搜神记卷十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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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寄

闽中有岭,高十里,西北隰①中有大,长七丈,大余围,俗常病。东冶都及属城吏,多死者。以牛羊,故不得。或与梦,或谕巫祝,欲得啖女年十三者。尉令长共患之,然气厉息,共求人家婢子,有罪家养之,八月朝,送蛇口,蛇吞啮之。累年如,已用女。

时预复索,未其女。乐县李家有六,无男,其小女寄,应欲行,母不听。寄曰:“父母无,惟生女,无一男。有如无。女无缇济父母功,既能供养,徒费衣,生无益,不早死。寄之身,可得少,以供母,岂善耶?”父母慈,终不去。寄潜行,可禁止。

寄乃请好剑咋蛇犬,至八月,便诣中坐,怀剑,将。先将石米餈②,用蜜③灌之,以置穴。蛇便,头大囷,目二尺镜,闻瓷香,先啖之。寄便放犬,就啮咋,寄从后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至庭死。寄视穴,其九女髅④,举出,言曰:“汝曹怯,为蛇食,甚哀愍⑤。”于是女缓步归。

王闻之,聘寄女后,拜父为将令,母姊皆有赐。自东冶无妖邪之。其歌至今存

释】

①隰:(xí):洼潮湿地方。

②餈:种用江(糯米)做成的品。

③蜜麨:熟米粉麦粉与糖和制食品。

④髑髅(dúlóu)):头骨。

⑤哀愍(mǐn):怜惜,同情。

【译文】

东越中地区一座庸,高几里。在西北低潮湿的方有一大蛇,七八丈,粗十多,当地老百姓受其害。东冶都和东冶辖下的属长官,也有被咬死的。人们拿羊去祭,仍然不到福。有时,大蛇给托梦,者吩咐祝,说要吃十三岁的孩。都和县令认为这大患。是大蛇来的灾没有停,人们好征寻户人家婢生的儿和罪的女儿,把她们养起来。到八月一祭祀时候,把女孩到大蛇洞口。蛇出来,便把女吞食了。连年这,已经了九个孩。

一年,们又预招摹寻合适的孩,始没有找。将乐李诞的中,生六个女,没有孩,最的女儿李寄,去应募,父母不意。李说:“母没有相,只了六个儿,没儿子,使有子也跟没差不多,女儿我有缇萦父母那的功德,既然不供养父,白白费衣服物,活也没有么用处,还不如死算了。卖掉我,还可得些钱,用来供父母,难道不吗?”母怜爱,始终同意她。李寄自己悄地走了,父母终没能阻她。

寄禀告府请求到上好剑和擅蛇的狗。到八月,她在中坐着,揣着剑,带着狗。她先把和蜜麨和好,后放在的洞口。蛇就出了,它头大得谷仓,睛像直两尺的子。它到餈糕香味,去吃餈。李寄出狗,就扑上撕咬,寄从后砍了蛇几下。受创,得厉害,翻滚着出来,到庙中院子里便死了。寄进入洞察看,发现了九个女的头骨,便都拿出来,惜地说:“你们些人太小软弱,被蛇吃,也是怜。”是李寄便慢慢地回家去。

越王说了这事,聘寄姑娘王后,命她的亲为将县县令,母亲和姐们也得到了赏。从东冶县再有怪邪恶的西。赞李寄的谣至今在那里传。

徒府大

晋武咸宁中,魏舒为徒。府有二大,长十丈,居事平橑,止之年,而不知,怪府中失小儿,及鸡犬属。后一蛇夜,经柱伤于刃,病不能于是觉。发徒百,攻移时,后杀之。视所居,骨骼盈之间。是毁府更立之。

【译

帝咸宁间,魏任司徒,他的邸里藏两条长余丈的蛇。这条大蛇藏在公的屋椽,躲了几年,们一直不知道,只是奇府中经发生丢小孩和狗之类事情。来,有条蛇晚出来,过堂屋子时被刃划伤,由于伤较重不爬回屋上去,们这才现官府有蛇。是,魏调集了百个人,打斗了长一段间才把杀死。蛇藏匿地方去,只见椽上堆了死人骨头。是,魏拆掉了邸重新造。

水鼍妇

荥阳人福船行,还野水,夜有女子,色甚美,自乘小来投福,云:“暮,畏,不敢行。”曰:“何姓?此轻行。无笠①,雨驶,入船就雨。”共相调,遂入就船寝。所乘小,系福边。

更许,晴,月,福视人,乃一大鼍②枕臂而。福惊,欲执,遽走水。向舟是一槎段,丈余。

【注释】

①笠:用竹篾棕皮编的遮阳雨的帽

:水鳖类。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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