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一言不合、射射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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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蒙亮,李狗和翠一前一,拿着箭短刀鬼祟祟走出驹山谷,不远处茂密荒行去……

至于什么要鬼祟祟,那是因翠花和二狗打猎杀荒中的大野兽,这在曰是被绝禁止的。

禁止杀大型兽的理可能有荒谬,结起来三个字:禁肉令!

所以,能吃肉人,在下战国代绝对于土豪!

曰本的饮食化,最要的是产稻米类的农物!

一本书,叫做《志?倭传》,里曾两解说了时曰本“不吃”的缘

属于岛,特殊海岛地,导致大部分曰本人爱吃海

肉令,是一位做天武皇的神王者颁的奇怪令。

元675年,曰的天武皇下诏:

“自以後,诸漁猎,莫造阱,及机关等。亦四以后,月三十以前,莫食牛、马、犬、猿、鸡,以外在禁例,若有犯罪之。”

也可反过来么解释:

“除老虎、子、大熊可吃,其他牲物种都能吃,可以养它,也以看着,唯独能吃……”

一个奇的国家,农夫们辛苦苦养一大子鸡鸭肉,仅是为了:“看肉”?

肉的人,只有各权贵,方豪族,或者大,大大,关白,将军,皇陛下……

,古代本阶级,根本不要去一探究,单来分,曰本有两种

个,吃的是上人!

二个,着肉的贱民!

你看多单,一了然……

……………………………………

在这里活三个月的李狗和翠,其实就犯了肉令,不过周乡众村,乐得食滋润,所以并会去刻阻止!

出事之,总不猎杀的个李二和翠花人顶着,至于乡则会异同声:

“没吃!”

不能让吐出来,或者剖检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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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连不绝,眼郁郁葱的绿令人心特别舒,李二和翠花妇,此大大方行走在脚小道,谈笑风

!”

“踏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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