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征服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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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美到无复加的俊青年在离地米的街端,他穿着金色全身甲,头发呈出令人眩的金色,而鲜红的眸中更透露出种神祗的威严。

(archer职阶的servant,雄王——吉尔伽什)

利露出玩味的容。

“不知天地厚,称为‘’的人,一夜之就冒出两个啊。”黄金灵很不地撇了嘴,表出对另四名servant的鄙。虽然妄自尊的态度rider如出辙,但征服王眼神并像archer样冷冽。

rider好也没有料到会现一个自己更强硬的,他一困惑地:“就你出言逊,我斯坎达还是赫有名的服王。”

“真称得上王的英,这个界上只我一人,剩下的过是些种而已。”archer个嘴炮轰炸了个世界五十亿类,除雷利和rider之外,有人都得目瞪呆。

服王叹口气,:“那,先报自己的号吧。果你也王的话,应该不连自己威名都怕吧?”

“别么嘛,服王。”雷利抬手,对archer作绍状,:“这就是杀森林魔芬巴巴英雄,经君临索不达亚的王——吉伽美什。”

?”archer看了雷一眼,:“和些无知杂种相,你也有见识。好吧,我承认有觐见的资格。”

微微一,并不意他那慢的态

,不知何处涌一股魔洪流。众人惊的目光,一个黑的身逐渐成

一名高的男子,全身都铠甲覆着。但不同于saber和锐雯穿的银铠甲,跟archer上的金铠甲大径庭。

那是如狱之火的黑色,由怨恨愤怒构的不祥力。

(这不是berserker嘛。看子,间雁夜那废柴也附近了)

在雷的观念,人类一比其生物高的地方是懂得考。而桐雁夜个男人,恰恰是放弃了考,任悔恨和妒侵蚀己灵魂卑贱之。虽然于同一营,但雷利从没有把个蠢货成同伴。

“征王,你邀请他吗?”lancer一脸重地盯黑骑士,嘴上却忘调侃下rider。

“邀请……那,从一始就没商量的地。”rider皱起了头。

们纷纷警惕的光盯着berserker。然而,无论他如何努,都看清他的容。就在放映焦的画一样,骑士的廓总显模糊不,就连杯赋予master的透能力都不穿这servant。

“似是个难的对手。”

到爱丽菲尔的,saber一凝重地头。

在的情非常复,谁也知道哪servant抢先发攻击,斗的途又会有加入进。想要这场战中活下,就必正确把所有人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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