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为官一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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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一点也在乎。有跑腿屁股的,他就把山七怪他的几红颜知调过来。户部不他发工也不要,反正前程元送给他礼物也他花个年五载

发一来清谷县搞起来制建设,他号召百姓们定要懂和守法。但是这清谷县一个贫县,老姓们生水平差,大部分人都上起私塾,因此文就占了部分。不能要老百姓能够自看书去解那些情能做些事情能做。

于是乎,梁兴发定一边及法律边普及育。他召富商大户人捐资助,在县开办了间私塾校,在个乡村开办了个小学,并且定凡是到六周的儿童要进私学习。书先生用的是地的秀。本地不够就外地招。这些才都是美价廉,基本有吃有就行了。

唐朝法律里致上有种刑罚,分别是小竹棍人,大板大人,有期徒和流放,最后的死刑。

为了让百姓们白怎么做会触法律,请那些才们用熟易懂语言编了一本,这本里面记了许多案例,相当于个个非生动的事,老姓们都喜闻乐的,还当成茶饭后的资。秀们见一知县大都那么得起他所以工起来非的努力,没多久完成了务。这书的书叫《法》。

是乎,兴发便这本书印了许本,每户老百的家里发一本,并且叫们务必熟读里的经典例。而这本书要妥善收好。为犯了的时候可以拿来,这就会减刑罚,果拿不来就要重刑罚。

这本《法律》刚发行久,梁发就开坐堂审了。那候还没击鼓鸣,他就嵩山七们在衙的门口了一个鼓,老姓有矛纠纷的可以敲大鼓。且欢迎家过来看。

在梁兴审的是个偷窃。原告张二狗,他说他邻居李虎偷了两只鸡。于是乎兴发就嵩山七把李大抓过来,问他有有偷了二狗家鸡?

大虎对兴发说:“我的是偷,拿。张狗家里几只鸡,我的家一只鸡没有,道我就可以抓只来吃?”

兴发对大虎说:“别人东西怎可以随便乱动呢,如果你里养有我去把们都吃,你乐乐意?”

李大对梁兴说:“然不乐啦。可李二狗的那两鸡我平都扔点给它们的,现我是吃来我自的米。”

梁兴对李大说:“这是强夺理。来跟你道理是不通的,只能刑罚来你明白么是对错。按法律的定,你种情况用小竹抽。现我就问,你家有没有《法律》本书?”

李大对梁兴说:“家里一书都没。我又识字,书来干么。上官府送我的那书我都去擦屁了。嘿,不瞒你,用书擦屁股的比用棍来擦服多了。以后你多送我本吧。”

梁兴对李大说:“然你没了书,就罪加等,用棍子来屁股了。”说完让嵩山怪摁住大虎狠地打。李大虎停地求,说:“我错了不行么。之前你说是用竹鞭抽。”但很快就不出口,变成惨叫声。门外旁的百姓纷议论好在他家里的本书没丢,否就会被得更惨。于是乎,所有的百姓都始认真看书了。(未完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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