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章 墨家侠女(三)(1 / 2)

加入书签

“墨之主张每与儒相反。‘兼相’反对家的‘有差异’,以‘相利’对儒家‘罕言’,以‘非命论’反对儒的‘天’论,‘事鬼’反对家的‘事鬼神’,以‘葬’反儒家的‘厚葬’,以‘非’反对家的‘乐’。子的‘命’、‘非乐’在强调力的作,不同儒家的‘亲亲’张,提‘尚贤’,即选贤人来国。认社会动的原因于人与之间不互爱互,因此倡‘兼爱,交利’,缓和冲。由‘爱’发出‘非’,认攻人之最为不,以极平等之想反对秦之贵政治。”黄承彦续道。

雪儿昂挺胸,姿飒爽声道:“我们墨义士的大操守,就是友交往、谦有礼、节用而、知廉耻、说行义、发图强、侠义能、志勇行,简言之,是友恭廉,忠任勇!”

朗诵激动处,雪儿脸潮红,眸含泪。

刘禅在场众都热泪眶,热沸腾真地感觉了‘墨大侠’、‘国之者’那为国为、沉雄壮、慷激昂、仁不让、一往无、视死归的英气概和世气势,也跟着儿反复诵:“恭节廉,忠强任!”

加休息,刘禅又庞德公:“庞,请说下杂家法家吧。”

家列于子中,很鲜明一派,为它是国末至初兼采家之学综合学,反映学派融的趋势要求。特点是‘采儒墨善,撮法之要’。杂家只是集众说,收并蓄,然而通采集各言论,彻其政意图和术主张,所以也称为一。吕不的《吕春秋》、刘安的《淮南鸿》为此的代表。如今,杂家作一个组已不复在。”德公道。

“法是战国期的重学派之,主张国强兵、郡县制,通过具的刑名罚来实以法治。因提‘不别疏,不贵贱,断于法’,故称为法家。春秋之仲、子为先驱。战国初李悝、鞅、申害、慎等开创法家学。至战末期,非综合鞅之‘’即法和规章度、慎之‘势’即权利威势、不害之‘术’即术和谋,以及家思想说之大。秦之皇帝嬴就是典的法家徒,他法治国,实行军爵制,国大兴,国富兵,得以扫六合,一匡天。”庞公道。

他话锋转,叹:“然,秦因兴,也法亡。政在全施行重正义的刑峻法,桓宽《铁论·德》评‘昔秦繁于秋,而网于凝脂’。导致二世而。”

禅皱了眉头,了想道:“庞公言极有理。然却不敢同庞公见!”

“啊!”庞德公言吃了惊,然扬眉笑:“愿其详!”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