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5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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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摩斯之字的研》篇幅不算长,很快地连载完

这部作,外界贬不一。

实际却是因有《达?芬奇密》在前,让X现一朝成天下知。

如果一个普的作者出《福摩斯探集》的,估计不会有么多人蛋里挑头了。

但是谁X先生有名了

说白了简单,果是普人闯红什么的,怕是没多少人感兴趣,可是如是一个星,或说公众物,那这个事就会被大无数

而《福尔摩探案集》第一部,行文风,叙事格等等,都和《?芬奇码》截不同。

像《达?芬奇密》在叙风格上,其实并算出彩,这部作真正厉的地方于,里运用到知识和事的背,设置悬念,题等等,都和市上的作有着绝的不同。

而《尔摩斯案集》一部《字的研》,案方面其并不能有多么奇,真吸引人恰恰是种独特叙事风以及推的方法。

时下流行的理小说,主流的向就是,主角观,很多时,是通案件来托主角,塑造主

尔摩斯案集》然就是种类型,凸显是主角洛克?尔摩斯,实际上件反而了背景

而《达?芬密码》正吸引的地方是主角,反而是件。

者在这面是截不同的。

所以,《福尔斯探案》可以成系列说,而《达?芬密码》只能作个体存

“X先生在《达?芬密码》惊艳之,开始然于众,回归平,实在让人失。”

“《福尔斯探案》通篇故弄玄,案件精彩程,远远如《达?芬奇密》,或X先生是因为道自己法再写像《达?芬奇密》这样精彩的件,所才会选另辟蹊,通过变叙事法来创新作,是显然家更喜看到的离奇的件,而是神经的主角。”

“《达?芬密码》成功让X现实开膨胀,完全忘了悬疑理小说精髓所,开始归平凡,《血字研究》篇的对和莫名妙的叙顺序,不能掩其中的件的浅,哪怕有一个经质的尔摩斯依然无掩盖这事实。”

......

当然,负面的论也自有好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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