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阶与品秩.
所谓“七品芝麻官”引起众人的误解,其实宋代七品并非小官,县令不过从八品,武官五品已高(三衙最高长官的马、步军都指挥使不过正五品).元丰改制后,采用寄禄官阶对应品秩,即某一品中再分数阶.官员的资序、俸禄取决于官阶,而不一定是官职.徽宗政和时,自从一品至从九品(正一品为三公、王等加官)文官阶从“开府仪同三司”到“迪功郎”为三十七阶,武官阶从“太尉”到“下班祗应”为五十二阶.
武官从九品到从八品称“小使臣”(级别),正八品为“大使臣”,统称“三班使臣”.从七品为“诸司副使”、“横行副使”,正七品为“诸司正使”.正六品到正五品为“横行正使”,横行又称横班.正使的官阶为“大夫”,副使、使臣为“郎”.官阶高端的“太尉”、“节度使”、“团练使”等虚衔。
军队军制
宋初旧制,军队编制为厢、军、指挥(营)、都四级,而推行将兵法、结队法后演变为军、将、部、队四级.两者并不对应.禁军改分系将、不系将.系将禁军两套编制并存,而不系将禁兵、厢兵(杂役)、弓手/土兵(公安)及部分乡兵(民兵)沿袭旧编制.按旧制,都一级副长官以上称“将校”,为军官,以下的军吏称“节级”.
知府、通判
宋代行政区划分路、州、县三级.州一级为府、州、军、监.府为大州要地.府之长官称“知府”(京府称尹),州之长官称“知州”,为“权知某府/州军州事”省称,无固定官阶对应(从五品“诸州刺史”为武官阶,与之无关),通常五六品上下.高官请郡出任则称“判”.知府、知州不可通称。通判即“通判某府/州”,府、州长官之副贰,凡公文长官必与连署.约从七品到从八品上下,以小制大,实为监州.一州第二把手,地位不低,权势甚大.军、监则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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