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贪污者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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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官员利职务上便利,吞、窃、骗取者以其手段非占有公财物的,是贪污。受国三司、有官府、商贾、门府邸、民间百委托管、经营有财产官员,用职务的便利,侵吞、取、骗或者以他手段法占有有财物,以贪论。与两款所人员勾,伙同污的,共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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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贪罪的,论情节重,统处死刑。”——自《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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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加了修,提出一条列对官员污的解和重罪罚条例,这个消甚至被登到了《新宋日》上,发到各州县的员手中。

这个息刚传来,就下子在员中引了轩然波。

一次姜似乎是了很大决心,接来了个釜底薪之计,贪污者,这四字,对新宋国官员来,无疑是一个在头顶利剑,所有官都兢兢业,不再越雷半步。

姜胤的手指能随意冻时间,能让他间移动,这使得能够非轻易的查新宋任何一官员的人生活。

而那私人生非常富的官员,则列入了他重考察的象。

于姜胤下的这条法律规,杨义,石信,李勋等人力反对,大宋杀士大,这一可谓是证了士夫阶级整个社中的高地位。

除了起造反,论士大犯了多的罪,多也只发配两里,不直接取性命。

这其实是赵匡开国时护文人下来的个传统。

身为大夫阶的文人,他们也为这一铁律而沾自信,得意洋,毕竟要是能为官员,那便算成功的入了文的圈子,就算日做什么事,也属于可被原谅境地。

因此这时代的会,才人都想官,做,既能展心中负,又有一道死金牌,何乐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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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宋开国了二十年的传,今天然要被胤这个宋国主破了。

说实话,姜胤这新宋国虽然年,不过于官员个阶级确实是常仁义,他提供高薪养政策,新宋的员生活平确实够保持上的阶

仅仅凭当官的资,想为享受华生活富人,还是远不够的。

手中权的官,其实仅是动手指头事,就从富商里获得量的钱,因此经有不新宋的员牵上富商们出的橄枝。

商勾结,互利共

多拿着色收入官员,觉得这的生活的是如非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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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的度来看,这确实件利己好事,是从国的宏观度来说,这样的情发生越多,越像是鸩止渴毒药,会使整国家机渐渐从部开始朽,从子的地开始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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