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节 硕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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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扬帆于明朝野

崇祯十年五月八,宣镇守太高起潜锦衣卫养性指使亲自拿。

九日,府衙门榜告示,欢迎宣军民举高起潜法之事,但有冤,一定公处理。

墙倒人推,何况高潜这些确实犯许多罪

之间,府、大、山西地民情涌。军、边民先恐后报,好取总督门五斗米的奖

明所作为跟谦君子似不搭边,连诱之利的方都使用来。

十,高潜受刑过,招脏银计百三十两,房五处,乎众人料。

二日,府衙门处理民三百二起,有据一百十起。督衙门受军事件一百十起,实八十起冤屈。

十三,大同、介休、原陆续来晋商供,高潜插手山经营。

证据呈总督,秦浩欣喜若,此乃忌,可铁证如

中官有在辖区皇室采土物贡,同时机搜括剥,但特命不参与地赋税钱的徵收矿山的理。

此,高潜贪赃法、行跋扈的步罪证凿,民极大。

特别是地边关镇也传当地镇太监插民事,是令舆哗然一,热议纷。

明律令定,镇中官有过问地司法事,并与按定期囚,却得自行理讼事。

大明讼由地里老、府、按、巡按史受理,按律不越诉。

但由于守中官安民防之责,官民军间恃强弱、起词讼之皆得预,因而有直接理讼事、径自处者。

日,五总督秦明快马疏崇祯帝:“讼起于平,听各有所

处镇守监,不固守城,抚安民,以其职。

如高起之流,恃官高,往往滥民讼,嘱令枉,或差提取而扰官民。

甚至所赂之寡而断讼曲直,导致刑不公,良被害。

宣大南直隶、京畿等华之地,民穷户,生活易。

高起潜一太监,无儿无,在宣任上,银三百十万两,房产五,尽是宅大院,令臣惶汗颜。

此皆民民膏,数字后,有多百姓家人亡、离子散,臣不敢思。

此,肯今上移各镇守监等官,自后不干预词,仍榜军民人

不平,应循序诉所辖司,不辄诉镇官处,者治罪。

臣秦明叩首拜今上。”

,附上起潜的票和房地契,所有的人证词。

但唯没有咨对高起和其他守中官处理意,真是片冰心玉壶,中坦荡无私。

与此同,宣大镇随着起潜的马和晋的事情,闹得下军官和户士绅处奔走,打探接来的时发展。

可是秦明和宋这两位大的最军政长,非常默契的病不见何人。

众人才识到事有些麻,没有大两位佬的明,他们时间真知如何处?

然他们朝廷拥着庞大关系网,可这些素里引为豪的系网,一把把着寒光钢刀和枪面前,就像清人的那膜,脆得一捅破。

日当空,道路两,接近熟的谷热得弯腰,低头。

蜢多得草叶,小麦和麦地里,在岸边芦苇丛,发出弱而嘈的鸣声。

天气来越热,虽有兰大水车夜不停水浇灌,但还是有大自的雨水得那么降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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