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是晚上的10点多钟,在刑警队会议室里,侦查员们正在对案件进行热烈的讨论。
史可飞正在放“当头炮”:“经过对银行这一段时间的调查走访,没有发现什么明显的情况。至今也没有发现谁和姚红有什么矛盾,别说是突出矛盾了。所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因果关系很重要。目前来看,这个张前进和死者的冲突比较激烈,就连银行的不少人都怀疑他。作案动机明显,和死者谈了一年多后,突然提出分手,死者可能不肯,而张前进还急着往省里调,8号晚上是不是去作最后通谍,如果是他,姚红是会开门的,进门后,他又企图说服姚红,而姚红却不依不饶,坚决不分。或讲条件过多,或出骂语,张年少气盛,极易冲动,姚红的态度令他恼怒万分,他便恶从胆边生,铤而走险,愤起杀心。可以说:姚红的死,他是最大的受益者。所以,张前进应该是重中之重。很有必要对其进行重点突破。”史可飞从因果关系的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
王仁贵用力抽了一口烟,弹了一下烟灰,接着说:“我们对张前进进行了询问,发案当晚,同学结婚请他去帮忙,晚上8点多回单位后再也没有出来,无人证,也无法排除,自己当然也不承认。我们之前对死者家里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没有发现和谁有明显的矛盾。虽然在姚红的宿舍发现有张前进的指纹,可他和姚红谈恋爱去过几次,无意间留下指纹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何况,指纹还是陈旧性的。”
张胜利手握水杯,呷了一口水,也说道:“我觉得还是要让现场的痕迹说话,银行的门卫晚上非常严。北一楼洗手间的的鞋印,和死者门前的鞋印已经作了同一认定,在洗手间墙内外的地面上,也确实有这种球鞋进出的反映,那就说明死者是从外边进来的。根据这种情况看,不能排除是外边的人作案。死者年纪轻轻,在社会上也不认识太多人,她在老家会不会和谁有什么仇,或是她家老人和谁有什么仇来报复她哪?还有县城的一些地痞流氓,也应刻引起我们的注意,会不会认为周日人少,正好那天晚上对面又放电影,案犯趁机从洗手间潜入,伺机作案。无意看到五楼有一个女孩在,而遂起歹意呢?所以,也不能只专注内部侦查而忽视了外围,包括对社会面的查控。”张胜利陈述了“外边人作案”的思路。
“如若说社会上的人作案,对于那个盗车贼许二也要引起注意,不能就事论事,他晚上作案,正好也在银行作案,时间空间相符,出入口也是洗手间,不能轻易排除。”李虎成想到了那个在银行偷盗自行车的嫌犯。
史可飞是负责询问许二的,他说:“许二是很可疑,可从他的劣迹看,主要就是盗窃自行车,还没有发现撬门入室盗窃的案例。就姚红的案件看,他和姚红并不认识,谈不上有什么矛盾,不会专门报复杀人;若说是流氓,可他并不知道姚红的屋里住的人是男是女;那主要就是盗窃,如果他是去姚红的屋里盗窃那也不对,姚红当时应该就在屋里,电灯肯定还亮着,他看屋里有人,就不可能再去作案。再者一个生人,姚红怎么会给他开门?”
“我觉得姚成彬也很可疑,他和死者是双重关系,和死者同住一村,在姚红还没有上学的时候,两家关系就不错,毕业分到银行又是一个单位,接触较多、走得很近,他为姚红说工作、跑房子,回家往返同乘一辆自行车,两人独处的机会很多。据他自己讲,到姚红的五楼宿舍就去过四次,现场情况自然再熟悉不过。就连姚红的恋爱对象,也是姚成彬牵的线。谷小慧给他说姚红找不到后,他积极地往老家打电话,找保卫科,又一起到姚红的宿舍,直到把姚红送到医院抢救,最后送进太平间,这是不是一种过分的举止?或是说借机再看看现场和尸体,还有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地方。他给姚红办这么多的事,姚红及家人肯定是感激涕零。二人的关系,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在村里的异性中,我觉得是无人能超越的。所以,我认为,他是最可疑的人了。”伍喜哲从与死者关系最亲近的异性中,试图捕捉着‘猎物’的踪影。
岳玉峰抹了一把胡须,开始发言:“还有那个杨主任,绝不可大意,他在单位威信很高,稳重老成,和姚红有共同的爱好,经常相互借书。就在发案当晚的8点左右,死者还到办公室找他借过书,后来两个人就上楼去了杨的宿舍,俩人在屋里说了什么?作了什么?有多长时间?有什么约定?死者已逝,除了他自陈其词外,两人在屋呆多长时间现在只是凭杨明阳自陈,并没有人见姚红什么时间走出杨的宿舍。两个人的言行无人知道,也无从知道。会不会是在杨的宿舍就已经约好,让杨9点半到五楼找她呢?那姚红开门就是非常自然的事了。更重要的是,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除了凶手,他是死者生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了。所以,他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岳玉峰也从死者的爱好兴趣、特别是死者最后见到的人等方面,努力寻觅着凶手。
“目前,我们虽然确定了四个嫌疑人,但薛冬生也不可小觑,他是死者的经理,死者是公司业务部的内勤,每天都在一起,这就决定两人接触的更多,薛冬生在工作和生活上也给了她不少的帮助。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是二人会不会在工作或生活中超出红线,因情生仇,继生命案呢?二是姚红会不会在日常的工作中,掌握了她领导的什么秘密呢?也末可知。”程新生从死者的工作角度提醒人们的注意。
这时,欧阳剑右手拿着一支铅笔,开始发言:“我先说洗手间内外的鞋印,经过复查,在洗水间外边的地面上,仍然没有发现延伸的鞋印。会不会是凶手进进出出制造的一个碍眼法呢?现在还不好说。可暂时不把它作为鉴别内部人、还是社会上的人作案的依据,内部的人也可能从外面进来。
从这起谋杀案看,凶犯目的性很强,就是要除掉姚红,他来的时候就带着绳子。若是社会上或其它没有预谋的案犯,他身上只会有撬压工具和防身一类的工具,用于盗窃、抢劫、自卫等,不会带着绳子去作案呀!所以,这不符合不认识的人、无因果关系的人、偶然遇到的陌生人作案。再说,时间已经是晚上的9点半了,别说是姚红,就是一个男子,在这个时间有人敲门,他不问清是谁会冒然的给陌生人开门吗?而他要撬门或砸门就要发出声响,门上就会留下明显的痕迹,姚红也会大声喊叫。所以,还应该是熟人作案。
从现在看,死者外部的社会关系并不复杂,最有可能的就是张前进。刚才史组长也说了。现在正在审问张前进,若能有突破,那就最好了。但这起案件,我看不会这么简单,一些细节是张前进这样的年轻人不会想到的,若是他作案,他完全可以把姚红约到一个偏僻之地,实施犯罪,不会把‘杀人’这么大的事放在受害人的单位宿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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