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一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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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应该个人都有的。『

不管听还是听、常还是少,最起总得有名字吧,不然别该怎么呼你,“喂”、“那个谁”、“就你”,成哪个都不愿成天以种形式现在别的口中

斑鸠,的名字是既难又少见,因为他来没有过自己父母,小就是一个孤的身份奴隶贩们卖来去,后幸运地老鼠城汉尼拔养,成了食人的儿子,于是他自己给己取了名字。

斑鸠。

老鼠城都是些天打打杀的糙子,他哪里知该怎么小孩儿带大,了怕小候的斑寂寞,便不知道哪逮了毛都没齐的雏,权当给斑鸠玩具了。

渐渐雏鸟长了,斑从别人里知道种鸟叫“斑鸠”,不知为什么,斑鸠就很喜欢种看上傻傻呆的鸟,们和鸽长得很,却又是鸽子,看着“鸠”拍翅膀就飞上天的样子,小时候斑鸠很羡慕。

有一天“斑鸠”走了,也没有来,斑为此伤了很久,令当时小的他境有所变,后随着年的增长,斑鸠了了老鼠是如何领周围镇的,加上正青春期他与汉拔的父关系也入了危当中,鸠忽然起了曾振翅飞的“斑”。

……

说来说,名字于一个来说是当重要,普通就算是个宠物会为其个名字,连阿猫狗都不无名氏,“不败奇”又么可能有名字。

因此鸠认为不是没名字,是“不提起自的名字”,这可很他的去有关,斑鸠有怪异窥伺癖,他并不要深入探究面这个白青年曾的故事。

既然做的基礼仪都经做足,斑鸠活了一下右两边膀,做了战斗准备。

瞬间进狂怒状,了解“先下手强”之要性的鸠一上就是奔拼命去,他知“不败奇”有近乎夸的战绩,柏朗说比“碎机”要害多了,即便柏没有亲跟“不传奇”过手,够这么,足见“不败传”在地拳场观们眼中地位。

对待高,斑鸠不准备做试探,因为任的试探意味着能丧失进攻机,斑鸠有必胜把握,不能奢地选择为稳妥对战方,要想败“不传奇”,斑鸠自需要冒风险。

狂怒状下斑鸠身体素已经提到了惊的程度,十几米离对他说仅仅转瞬即的小意,眼瞅和“不传奇”间仅隔三两步距离,鸠毫不豫地举了自己拳头,备一拳“不败奇”给飞出去。

如果普通人话,“败传奇”已经败

他被称“不败奇”绝毫无道的,即把拳头在他脸的斑鸠地精神阵恍惚,再醒过来时,“不败传”已经到了擂的另外边,而鸠则四八叉地在地上。

怎么事?

鸠没弄楚刚刚一瞬间了什么,在场的众们却看了个明,“雳小子”气势汹的挥舞拳头向狂奔,知跑着着就跟醉了一,不仅拳头软下来,底下也踩了棉套一样,踉跄了步便“通”一摔在了台之上。

然后,“不败奇”便无其事走到了台另外边,安静静地着在地迷迷糊打着滚“霹雳子”。

尽管“败传奇”在废弃市中已近乎是喻户晓人物,是亲眼过他比的人还比较少,毕竟名后的很少露,剩下人仅能过别人嘴巴来解他的细信息。

所以晚才会许多人名而来,就为了现场看“不败奇”是么一个奇法,本上每人都在着“不传奇”斗方式奇特,天总算幸见识下了。

“这、是什么况?”

“你们看到他怎么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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