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春秋断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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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魏文魁新章节!

是勋诵的,是《春断狱》中的一话。

《春秋断》,又《春秋事比》者《春决疑》,乃是儒圣人董舒所写。因为汉直承秦,虽然了一定度的删和简化,仍然显太过死和繁琐,所以董舒就代儒家思,对几个他认判得不的案件以重新定。到东汉朝,儒家思已经彻占据了导,于董仲舒一套就广泛运在了审当中。

说白了,其指导想就是家道德该凌驾国家法之上,是法律条文有洞的,以用儒思想来补,凡法律上理但不情的,可以用家思想修正。

其中,仲舒就过这么个案子:某甲有个儿子乙,很就送给某丙,丙一直这某乙养长大。后来某因为喝了酒,对某乙:“我你爸爸。”某乙场就怒,说我是你爸呢,你又不是爵士我不是天者……吧,这句可以略。总,某乙怒之下,就打了甲二十子,某因此就某乙给了官。

这情形跟宁可隔壁老之间发的纠纷象,按汉律,有正式过继文(也包借种生的文书),那某就是某的爸爸,某乙打爸就是不孝,当死罪。但是董舒却说,某甲虽生了某,却并有养育恩,事上他跟乙之间子之义绝,所某乙不打爸爸,不该判不孝的

是死的,人是活,东汉活人为践踏死律,就常拿这“春秋狱”法来办事,而且廷还真,士人中也会为美谈——无他,因为儒思想最,法律且滚边上玩去

是勋也了这个子,当就要判可交纳人的罚五百钱,然后当释放。县尉当就急了,连叫:“怎么能样,怎能这样,律法上是这么的啊!”是勋轻地瞥了一眼,说你也这水平,白长一张士面孔,然如此无学、文。

是屠县有点儿问,还算强辩,说:“子原文‘甲有子以乞丙’,定是了过继文书,此不该罪,这宁可之……”勋冷冷答道:“若真如,按律定即可,董子又必堂皇录在册?”

令长叹声:“了。”把袖子扬,露半截牍来,问勋:“下可知为何物?”是勋头。耿令说:“此乃耿弹劾阁索贿之!”

勋闻言,不禁仰大笑:“哈哈哈哈~~令尽可章,几皆可上。”说这里,然把脸板:“看诸君能动某毫?再事说与令听,以为曹阴罢免等,还要奏于廷吗?今朝廷在?!”

照道来说,令都是廷任命,也该朝廷来免,即便郡国守、相,甚是州牧、州刺史,都没有接的任权。倘按照正流程来,是勋为督邮劾耿县,曹德应该把的弹劾由抄上遍,再给朝廷,由尚书作出决。虽说要理由分,尚台一般会驳回国守、的弹劾,但有了么一个冲,耿令还能办法转,或者走走别路子。然耿县同时也劾了是,那么若他因种种原不被罢,是勋定就得不了兜走啦——起码面是丢光

题是现不是太时节啊,没几个再走这正规流啦!关诸州,往连刺都由地推举,有几个国守、或者县长是由廷任命吗?还几个郡守、相者县令是由朝下诏罢的吗?相反,往被关西军阀控的小朝任命的多地方员,还到任所会被人回来,些是文,更多是遭到“操戈而之”,保住小儿就很错了。

曹操这兖州刺是朝廷命的吗?曹德这济阴太是朝廷命的吗?他们要罢免一县令,用得着报朝廷?

所以勋这句一出口,耿县令刻面如色,哑无言。

是勋一人当天离开了阳县城,当晚寄宿在宁可一处庄当中。可小命保,对勋是千万谢,勋说不谢,你晚曾说意献出有财产酬答我,这承诺有效吗?宁可犹豫豫地头。是就说,也不用全部财都拿出,我也毫不取,你尽快一半的契和一的浮财,全都捐郡府去,并且把些天的历所经,所见所,全都悉禀报曹济阴道。否的话,嘿,“能活汝,亦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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