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都懒得询问四个大聪明为什么鼻青脸肿的。
挥了挥手,随便说,“你们先回去收拾收拾,一会到一楼汇合,倒时再说。”
说完,曹梦喆也不理会他们的疑惑表情,直接就带着两女上了楼。
很快,曹梦喆就回到了自己租的房子。
离开之前,他要带走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一张照片。
一张很旧,但却很珍贵的照片。
那是家人留给他的唯一遗物。
他唯一的念想。
地震后从废墟中找到的。
抚摸着这张虽然已经模糊,也满是褶皱,但也被他塑封仔细保护的照片,曹梦喆心中百感交集。
当年他因为在外读书躲过了一劫,却也永远失去了所有的至亲,从而变成了孤儿,也是这张照片,才让他至今都清晰记得父母和妹妹的模样。
收好照片,曹梦喆就离开房间下了楼。
他到的时候,王大锤五人也早就收拾好在等着他。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末日了,除了食物就是防身的武器,其他的东西没有任何意义。
“老大,咱们是要离开这里吗?”
作为曹梦喆的头号狗腿子,王大锤自然是当仁不让的充当了人奸中的老大,其实从四个大聪明那鼻青脸肿的模样就已经能看出五人相互之间的地位了。
“没错。”
曹梦喆点头。
“青年公寓位于闹市区,周围或许能找到很多的幸存者,但这里却不适合长期发展,丧尸多,变数也大,而且食物也总有吃完的一天,我们必须得找一个相对安全,取水方便,又适合种植粮食,可以长期居住的地方,只有把地盘经营牢固了,才能向外扩张。”
王大锤当然明白曹梦喆这番话的意思。w.uunshom
其实说白了就是要建立一个幸存者基地。
只有把奶牛,也就是充当血奴的幸存者们给养的白白胖胖,才能源源不断的给曹梦喆和他的丧尸老婆们提供充足的新鲜血液。
而且血奴的数量还不能少,人数越多,均摊的血液才会越少,否则老磕着那么几个人抽,再壮的牛也得变成皮包骨。
所以王大锤也开始认真的考虑曹梦喆的要求,“老大,要不咱们去郊区吧?”
“郊区地广人稀,还有大片的农田,肯定符合你的要求。”
“暂时用不着。”
曹梦喆摇头否决了这个提议。
随即眼前一亮,“对了,距离咱们这最近的别墅区在哪?”
“最好是靠近河流的。”
话音刚落,鼻子被打歪,鼻孔塞着卫生纸的老七立马就瓮声瓮气的回答说,“老大我知道,东山别苑,背靠东旺山,面朝月牙湖,是咱们宁城新开发的富人区,绿化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只要把花花草草除掉,就能变成种粮食的耕地,且距离咱们这也就十来公里,近的话。”
曹梦喆虽然看见王大锤因为被老七抢了风头而一脸的不爽,但却并没有打算要掺和或维护谁,而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很好,那咱们现在就出发前往东山别苑,以那里为基础,打造属于我们的末日帝国......”
(感谢“”大佬的打赏。)
(ps:在后台大数据中竟然发现有小姐姐在这书?真的假的?不要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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