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六章法治和因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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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请吃了一饭,在饭中间说了一话,我得说的好。

说萧伯曾经说这样一话,法就好像张蜘蛛,小虫粘住,虫却冲去了。

这正是律的不正的最显特征。

在我日常生中,并有感觉法律存,只有触犯了,才知它的存

在社会务中,律永远被动的、保守的,它规范人们行的法律线,而是抑制家的创热情,“法无许皆不”。

后来我过一部影,叫日灼心,其中段宏对于律的那自白,常市长的有异同工之,但又重于不地方。

段奕宏的法律针对普民众,常市长针对于场中人。

他说,法律的点在于的稳定和明确,但优也恰恰缺点,不能随改变。

在“法至上”则的约下,法也不能机应变,只能按法律条判决。

所以法所追求只是普性的正,一旦到特殊个别的件,法的正义可能大折扣。

法律的性就是平如一,不因人异、因而异,才是法的本意。

但对华夏自以来就这么一话,灭令尹,家县令!从这句不难看来,自以来人总是代法制。

而且华王朝的治制度过好几年的不补充和善,已积累出套非常整的体

不断有朝更替,但从其质来看,不过是一张赌上,又了一个坐庄,不同,桌还是来的。

坐庄的,为了自己能长久的在上面,于是开制定有于自己规矩,同时还制定新优惠条,吸引家都坐桌上,样才能证赌桌的热闹。

于是庄的统者,在次次的朝变更,尽力去维持种微妙平衡,句话说,在历史有名的王,个都是玩衡的高

者对被治者的赖,就狼对于群的依,它也要军事管理上同盟者,既要依农民发生产,这样将保卫政、官僚事管理。

于是管理制上,它定了人的基础,而官僚成了权的执行和象征,而且被牢地捆在每个朝的战上,成巨大车向前的滑剂。

但不管么完善人治,有它不克服的机,它危机来于少数的绝对益与大利益之不可克的紧张系。再善的人,与法也没有同之处,不论它样改进,它为少人的利服务这点是不改变的。

虽然在社会步了,华夏在治这一,做得很不够,而且也西方国所诟病重要原

这也是历史原,华夏数千年封建历,一直于人治态下,西方法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以在这点上,定是无比拟的。

人治我国沿几千年,其影响深蒂固。虽然一提倡依治国、法行政,但应该,目前旧是人大于法。在法不健全时候,律往往得看权的脸色事。

且官高法,权于法这的现象有发生,造成很行政案,于是来越多群体上访,越来多的群事件。

可在这型的行案件上,经常受地方行甚至党的干预,造成法不愿意理此类件。

府的“作为”法院的“不作为”,造成多案件果不是府胜诉,集体上访,就是府败诉院执行了,公权益得到保护。

这样只会造矛盾越越深,众对于律开始生不信甚至对,一旦现这种头,那是非常险的信

法治权是维持会的最体系和卡,一被突破,社会定岌岌危,社关系将入全面抗,社秩序只依靠**的暴力行维系。历史证,后一维系不能持久,这种秩也没有命力。

换句话,现在经存在稳定的在危机。要维系定,当之急是在危机发之前,加速坚法治这最后屏,使其不可破,坚不可。而增法治权,树立众对法的信心,是坚固一屏障关键。

说实话听完常长这番,真的有感触。

最后市长拍我的肩说道,去是民官,我倒好反来官告,还说可是给官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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