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四虽然身体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但偶尔会突然疯癫,这就是青衫男子所说的留下病根。也是因为这一缘故,青衫男子并没有马上赶他走,初四也乐得如此,只要能呆在这里,哪怕多一天,也能让他能有多一天的安逸,将未来与远方抛之脑后。
初四毕竟是庄稼人出生,等身体略微活动些后,便坐不住了,挑水,劈柴。只要有活儿干,他就待得问心无愧,他就觉得自己有理由大口吃饭。这就是庄稼人朴素的情感,劳动使他们心安,通过劳动获取应得的,他们无论深处何地,都有信心建起美丽的家园。
青衫男子看在眼里,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但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的农活确实比自己干的好。
通过几日的接触,赵初四和芸儿倒慢慢熟识了。两个差不多大的孩子,一个从小没爹管没娘疼,一个十几年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赵初四眼中,芸儿就像仙子,她是那么的一尘不染,尤其是她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他敢肯定,东家太太一定没有芸儿美。
而在芸儿眼中,赵初四何尝不是万分新鲜。虽然他不识字,没文化,土里土气的,但他给她带来了外面的世界。在赵初四看来极平常的东西,在芸儿看来就非常神奇。
青衫男子则似乎对治好初四的疯癫着了魔一般,翻完了一本又一本医术,试过了一种又一种疗法,赵初四俨然成为了他研究医学的试验品。
现在,初四是一天比一天精神,青衫男子反而一条比一天憔悴。若不是初四偶尔突然疯癫,真让人怀疑究竟是谁有病。
不知不觉两个月过去了,正直仲夏时节。所喜这几日天气不热不躁,初四和芸儿便相约出去游玩一番。实际上的初四鼓惑她去摸鱼。芸儿起初不敢,但经不出初四一个劲儿的说,便动摇了。只是有一条,千万别被他爹知道,不然是不会放他们去的。
这日天气正好,芸儿像往常一样,背着小背篓出门,随意的说:“爹,我和初四出门了啊。”
青衫男子正在沉思,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去吧去吧,路上注意安全啊。”
两人心照不宣的互望一眼,难以遮掩眉角的笑意。正小心翼翼走到院门口时,突然被叫住,顿时心提到嗓子眼。
“有什么事吗?”
“记得采些半夏回来。”
“哦。”提着的心缓缓放下,转身快步离去,生怕又被叫住。确定已经走远,两人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似脱缰的野马,好不轻松快活。
离草堂大约三四里路,有一条小河,河水深处及腰,正是摸鱼的好去处。初四并没有马上带着芸儿到河边,而是去砍竹子,这让芸儿不解。
“初四,不是摸鱼吗?砍竹子干嘛?”芸儿眨了疑惑的眼睛,斜着头看着初四。
“我的大小姐,你不会没见过摸鱼吧?难不成我跳下去用双手抓?”初四随意瞟了她一眼,埋头继续砍竹子。
芸儿好奇的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忙活。她发现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仔细的观察眼前这个少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理,他的身体明显好了许多,本来初四常年干农活,皮肤有些黝黑,生一场大病,倒白了不少,整个人看上去也俊俏许多,尤其是多年的苦难使他棱角分明,这一点并没有被一并磨去。
“衣服打了好几个补丁,不过,倒还是蛮干净的嘛。”芸儿低声自言自语。
如果说,之前初四还会因为不熟悉而畏首畏尾的话,做着简单工具的他就完全展现出来一种自信。竹条在他手下翻飞,他时而舔一下嘴唇,眼睛紧紧的盯着手上作品。他的眼神如此纯粹,仿佛此刻世界只有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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