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郑洪军的方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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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刚道:“要有证,我相吴书记查处他,关键有没有据。”

郑洪军上一动,想了想:“容考虑考再说。”

郑洪一时没答应这事情,处吴团可不是个小事,不是一个副察长所决定的的,如不是郑的事,根本不能去考这方面事,但现在郑提出吴海会下查吴团,关键有证据,那么为郑刚的途,他以考虑下。

察院也到过有吴团结举报,是举报价值都大,没什么可性,虽感到举的事实能是真,但是不到当人也是有用。

郑洪军去以后,正好想检察院前正在查一个的财政长,案还没有结,原的时候没有想往吴团那里想,所以就有去多虑,但现在他想到吴结的事,他的心灵机一,心想政所长财政局定是有关系的,这个财所长会会向吴结行贿?

郑洪如此一,便是了思路,考虑成以后,亲自去审这名政所长,除了调这名财所长本的贪污题之外,还审问有没有其他人过贿。

这样一作,果就有了果,经反贪人的努力,不但查这名财所长向团结行贿过两万钱的事,而且查到了向财政的办公主任行贿过一万钱。

过这两块钱并是一年贿的钱,而是每年的几节假日,这名财所长向团结专打点的,每一三千,七次,一次送两千,共是两。而那财政局办公室任,则分了四,也是了处理关系送钱。

拿到了份证据,郑洪军了一想,觉得这事情并一定能倒吴团,因为个钱是名财政长为了好与吴结的工关系而的,严起来也受贿,是如果人为吴结辩护,便有可将其说是一种作上的往,顶是一种纪,而违法,团结把退出来行了。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会让团结在宗伟这事情上难而退,影响到委对杨伟的任,因此,把这个情捅到纪委和统海那,应当起到一的作用。

郑洪向检察请示之,将这情况反了县纪,并且向吴统报告了份,郑看到这报告之便是去吴统海。

吴统接到这报告,到反映问题,里想了想,便批给县委进行处,如属实,严肃追

委书记家良先看到了份报告,然后接又收到吴统海批示。到吴统的批示,冯家良时不知如何处

海并没要求他吴团结取什么规的措,只是他调查实,如事实清了,再予以查,这便有一些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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