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第1封检举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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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封举信,样匿名,但是足令陆渐头痛无了。

封信自是针对海县委记龚自的检举。

内容简单,有经济题,没作风问,只有页《党领导干任职回暂行规》的复件。

20068月,共中央公厅印《党政导干部职回避行规定》等三个规文件,作出了于领导职的“域回避”规定:“领导干一般不在本人长地担县(市)党委、府以及检机关、组织部、人民院、人检察院、公安部正职领成员。”也就是,县市主要领必须回原籍或长地,自信是生土长湖海人,他任县书记确与规定所抵触。

看来这封检信的人真是个手。

句公道,对于渐红来,谁任个县委记跟他没有太的关系,只要按公推公的规则做,这有问题,那就取资格,下一位延就可了。

是陆渐看过龚信的工简历,二名的先平虽也不错,但是他经历和历远没龚自信得坚实,所以在件事上渐红有疑虑。虑再三,陆渐红得这件必须要姜海风通一下。

到了海风的公室,海风道:“渐红,你来得好,我要找你。”说姜海风拿出了份内容陆渐红收到的举信一的信件,说:“红,你么看?”

“姜记,我是为这事来找的。”渐红顿一下,,“姜记,这次是组部考虑够周到,忽略了个‘地回避’规定,致于在湖县县书记一的报名格审查出现了误,没考虑到些报名的籍贯在地是海。”

陆渐红着道:“出现这情况,任不在自信身,如果在按照‘地域回’的规来办事,这样对自信是公平的。”

风道:“那你的思是不原则了?”

红试探道:“书记,看,有有什么衷的方?如果这么取了龚自的资格,龚自信不会想,毕竟不在他。他本来在湖海任宣传副部长,而第二的常先也在湖县任纪副书记,这样会会造成部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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