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是12月,自入冬以来,一天比一天冷。
“起床了。”
前一秒还在睡梦中的李可乐听到叫床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却发现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周围什么人都没有。
打开手机屏幕,显示早上6点30分,但窗户外面天黑的错觉一度让人怀疑是不是还是在晚上。
离上班还有一个半小时,现在起床洗漱出门吃早餐赶早班峰地铁还来得及。
“不然请假算了?”
他这个想法仅仅一闪而过,身体却挣扎了一下,作为一个标准合格的社会人,还是起床准备去上班。
他刚起来,就清楚地听到有人“嘻嘻”了一声,但他房间里依旧没有人。
“行了,我知道昨天没有设闹钟,别笑了。”
李可乐对着空气说着,但他知道它能听到。
从李可乐出生起,他体内就藏着另外一个名叫古斯特的灵魂,看不到也摸不着,却可以和它交互交流,别人都无法知晓它的存在。也许是因为古斯特的原因,他也发现自己能见到世界上的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鬼魂。
来到卫生间开始洗漱,洗完脸看着镜子的自己,李可乐又一次感叹道:
“真是张平平无奇的脸庞。”
倒不是自恋,他确实觉得自己长得很一般。如果可以帅到靠脸吃饭的话,他一定不会选择靠其他东西。他这是在提醒自己,作为咸鱼的一天,又开始了。
从小到大,他一直生活在未明市,没有去过其他地方。家里条件一般,世界观全部来源于书上。他不是不想要做出改变,而是每次他只要照镜子就会感觉,自己没有办法改变。
洗漱完毕,出门前他习惯性地去隔壁爸爸的房间看了一眼,房间里没有人。他关上了客厅的最后一盏灯,关上了大门,走了出去。
自从这两年他爸爸去帮忙经营游乐园之后,就比较少见到,家里时常就只有他一个人。不过最近这些年,李可乐倒也习惯了。除了一个现在不在H市的发小外,他就没有朋友。
自从他知道古斯特的存在的那一天起,他就学会了在这个社会里隐藏,让自己和其他人正常人一样生活,小心翼翼守护这些秘密不被发现,尽量不让自己成为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异类。
吃完早餐,他成功挤上了早高峰地铁,早上去上班的人非常的多,他很庆幸自己今天手脚麻利占到一个座位,毕竟这就代表着,早上可以比别人多半个小时多的睡眠时间。
但当他刚打算和往常一样闭上眼睛补眠时,地铁门旁站着的一对男女引起了他的注意。
只见那个男的头上戴了个毛线帽,脸上戴着口罩,整个头部只露出来一双眼睛。虽然早上外面的天气十分寒冷,但地铁里因为有暖气的缘故还算暖和,他这身装扮看上去和周围的乘客就不在一个频道。
虽然在别人看来或许这是一个低调的装扮,但在李可乐眼里,他只觉得有些猥琐和不自然。
带着这种奇怪的感觉他多看了那个男的两眼,意外地发现这个男的似乎一直在盯着他前面的女人看。
李可乐又看向那个女人,确实长得是属于比较好看的类型,穿着打扮也很有几分姿色,但要说哪里不对劲的话,那就是这么漂亮的女人站在车厢门这,后面那个男的手抓住旁边的栏杆,一直没有换姿势,似乎是故意用手和身体隔开了女人和后面拥挤的乘客,不让其他人靠近。
“别看了,不是人。”
正当李可乐想多看两眼时,古斯特的声音从脑海里传来。
“谁不是人?”李可乐小声问道。
“你仔细看看。”
古斯特没有直接回答,反而卖了个关子。
李可乐立刻向那对男女看去。男人依旧在后面盯着前面那个女人,女人站在前面面对着地铁门,门上的玻璃,没有半分女人的影子,只镜像出男人略微模糊的轮廓。
“怎么办?要上去提醒他吗?”
李可乐内心有些纠结,但他毕竟不是第一次见到鬼,整个人还是比较镇定,没有露出很慌张的样子。
“算了吧。你什么也干不了,”李可乐自言自语道。
说完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毕竟要抓紧时间补眠,早上才能稳住不打瞌睡。
过了一会儿,地铁缓缓停止,刹车时的惯性让李可乐往侧面一倒,接着猛地一惊睁开了眼,一看时间才眯了不到五分钟,再抬头看了一眼站牌,只不过才过了一个站而已,离下车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车门打开,站在车厢门口的那一对男女终于有所行动,双双下车往出站口的方向走去,李可乐还特意透过玻璃向外张望了一下,那个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的男人一直跟在女鬼的身后。
李可乐有些诧异地看着那个男人逐渐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没有多想,随着地铁再一次启动,他赶紧又闭上了眼睛,一边补眠一边等待到站下车。
地铁终于停靠在了李可乐下车的站。
他强打起精神,从座位上站起来,挤出地铁车厢门,又穿过站内拥挤的人群,才来到了大街上。出地铁站后,再走上十分钟终于来到市中心商业区的创业大厦脚下,这就是李可乐工作的地方。
每次他站在大厦底下向上看时,总有一种这栋楼不吉利的错觉。和周围的大厦相比,这栋楼的建筑风格可以用“毫无美感”四个字来形容,而且隔远看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四四方方长方体设计配大一圈的底座简直和墓碑差不多,就差来个大公司包下整栋楼然后在正面最中间从上往下写XX有限公司。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李可乐平常也不和人社交的缘故,平常出入时,也总感觉这栋楼毫无生机。这里的人们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让他感觉愁容满面,连门口的保安似乎每天都是在挤着很难看的职业假笑,下一秒转过头就板着脸,又是另一幅面孔。
李可乐甚至时常会怀疑,是不是只要在这栋楼里待久了,整个人的精气神都能被吸个干净,精神风貌都会发生变化?
但要说他最不喜欢的,其实还是创业大厦和他家的距离,实在是有点太远了。但是这个附近又都是商业区,住宅居民区都离得不近。而且作为本地人的李可乐也不想浪费钱去租一个,相对更近的房子,只能被迫接受现在起早贪黑的通勤。
虽然李可乐心里经常抱怨,但是不得不说,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他来这边上班只不过才半年时间,在一些别的单位甚至才刚过转正期而已,但是他却没有舍得换工作,一直留在这里。
为什么?
按李可乐的话来说,因为好混。作为一条合格的咸鱼,混是排在第一位的。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早早地来办公室,打开电脑清点了一下任务清单,意外地发现早上似乎没有待完成的新任务,而旧的那些也已经被他处理完了。换句话说,他现在是无事可做的状态。
于是他习惯先掏出手机出来看了一会儿新闻,随后切回到社交软件。他虽然不怎么社交,但是毕竟出于以前学习和工作后原因,社交软件里还是会关注一些“好友”,“好友”们虽然都在好友列表里,但他基本上都没有聊过几句,如果是同事关系那更是都很微妙地保持在同事应该有的界限上,没有再更深入一步。
不知道为什么,李可乐在外人看来,明明是个不社交的人,但他却很喜欢关注别人的朋友圈。有意思的是,他自己却从来不发朋友圈。
如果不是因为他给人点赞会有提醒的话,别人很可能都会忘记好友列表里有他的存在。
不过李可乐确实也爱点赞,即使是“好友”转发的某个公众号的链接,他没有点开看过,不知内容,依然先点赞。
按李可乐自己的话说,这叫微妙社交。
假装自己融在其中,实际并没有,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感。即使这样会让所有人都觉得他虚假有些看不透,但他依然自己乐在其中。
随后他又切回到消息界面这边。他也从来不会屏蔽群消息,刚好领导早上在群里发通知,他都还没来得及看那一长段通知的内容,就立刻在文本框里敲打,第一个跳出来回了句“收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