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文定的饭店在商业街那边,离大学城有一点距离。
这个时代的还没有网红店的说法,刘启文定的这家应该属于网红店的早期雏形。依靠着学生间口口相传的口碑,在众人心中留下烙印。
三人整理好之后就出发了。打了辆出租车,在和刘启文约定好的6点前赶到了店里。
饭店的整体装修的不错,档次看上去不低,想来在这用餐的价格应该也不便宜。
报出包厢号,在服务员的引领下来到了刘启文定好的包厢里。
推开包厢门,包厢此时就只有刘启文和他女朋友两个人。
“你们来了,先坐一会儿,小雪的舍友还没来。”见到三人进来,刘启文立马招呼着三人入座。
刘启文的女朋友叫丁雪,人长的挺漂亮的。不过可以想象,刘启文除了身高这个硬伤,长相家境以及为人处世方面都称的上优秀。他看上的女生肯定不会差。
“嫂子,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我们三个人给你定的蛋糕,不要嫌弃啊。”孙明成把手上的蛋糕递了过去。
丁雪性子不错,不像其他女生那样矫情,王诚记得他们闹矛盾的次数都很少。不像其他小情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动不动就嚷嚷这分手。
一直到毕业的时候,两人感情依旧很好。大学四年的恋人,打破了毕业即是分手的魔咒,着实难得。
至于之后有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这个王诚倒是不清楚。
“谢谢你们了,先稍微等会。我那几个舍友有点慢,现在应该在路上了,马上就到。”
在时间观念这点上,大部分情况下男生都普遍强于女生。男生的马上到和女生的马上到有很大的差别。
就好比此时男宿舍的人都到齐了,女宿舍的据说还在路上。具体到底是不是在路上就不可得知了。
大概6点10分左右,三个女生才姗姗来到包厢。
虽然说对方蓉的模样已经没有记忆了。但是等三个女生一进包厢露脸,王诚还是很轻易的从三个靓丽的女生当中认出方蓉。
方蓉长的的确很养眼,尤其是眼睛很漂亮,柳叶弯眉下明亮的双眸,睫毛也特别长。白皙的皮肤此时透出淡淡的红粉,像是剥了皮的水蜜桃。
曾经的王诚眼光的确不错,方蓉这个颜值即便是素颜,放在后世也能吊打一大群滤镜怪。
不过也只能说曾经的自己太年轻了,看问题太片面。注意力都集中在脸上了。又或许说那会儿只是太单纯了,只当少女是个宝。
现在的王诚肯定不会这么“肤浅”的只看脸,毕竟全方位从上到下无死角的美女才是真美女。
王诚用眼睛一扫,方蓉从上到下的优缺点都了如指掌。
大致估计方蓉身高163-165左右,身材略微有点消瘦。虽然瘦这点对于女生来说并不能算是什么缺点,但是也要看情况的。瘦在该瘦的地方会加分,而瘦在不该瘦的地方就会减分了。
方蓉很会穿着搭配,尽量用衣着打扮掩盖住自己的弱势,突出自己的优势。不过终究抵不过王诚修炼数十年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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