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接下来是1个送分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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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对于这问题,经暂时只进行陈述,未给师一个信的答案。

郑经然也清这一点。

只不他连贯表述被籍的解打断了已。

此,他即说道:“依我,以上些解释,都并不分准确。”

解释开了。

然有争,那就明,不是郑康的解释,还是何的解释,亦或是人的解,都不准确。

那就否它们,新来解。

“想正确理这个‘’字的义,我得有必对比《记·缁》里另段类似话。

“《礼记·缁衣》写道:‘教之以,齐之礼,则有格心;教之以,齐之刑,则有遁心。’

这里,‘格心’‘遁心’相对,遁心可理解为避之意,那么相应,格则可以解为归之意。

“再联《论语》中那一的上下,因此认为,个‘格’字,准的解释该为归于正道。”

的完整释来了。

又一引经据,在对之后再行解释。

如此来……

师舒愣了。

用说,绝对是个全新解释,者说,是在何以一个“正”字解释那“格”的基础,进行进一步完善。

那么这解释能他心服服吗?

他细细酌了起

曰:道以政,之以刑,民免而耻;道以德,之以礼,有耻且。”

郑经的释,这句的大意思,说用政来治理姓,用法来整他们,百姓只追求免犯罪受罚,但没有廉之心;用道德导百姓,用礼制感化他,那百不仅会廉耻之,而且归服正之意。

这样解对吗?

很难再续质疑。

这是为,自以来,管是道还是儒,求的是一个字,天,人道,王道,姓之道,正道,道……

因此,归服于道来解这个“”字,乎更符孔子原的意思。

最为键的是,郑经的释还引了《礼》中的容来进对比,样一来,不管是,都很对这一释继续刺。

非这人本事把经之一《礼记》也否定。

至少舒是没这个本的。

,这家明明那年轻,怎么啥懂呢?

难怪连籍都说儒道双通!

此,此的他,能是一叹息,时间不表态来认。

“妙妙妙,浪之的一解释,实在是合理不了。”

张籍却有话说

口就是连称秒。

不仅此,他故意问了师舒:“梓文生你认呢?”

对此,舒又能什么?

他只能头表态:“确有理。”

这算承认了经已完地解答这一问

就请梓先生继。”

籍又说

师舒对经进行一步的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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