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城?”
“是这样,听说越来越多的妖兽在黑风山聚集,所以州府打算在城墙外修个堡垒,作为警哨,也是对抗妖兽的第一道防线,所以叫城外城。”
“那里能住人吗?”
“您看。”六子在桌上摆上一支毛笔,“假设这是城墙,城外城在这。”他将一块砚墨放在笔前,沿左侧一指,“这边正在修地道,地道南侧本是个村子叫白村,以前田大哥就住在那,后来因为妖兽村子已经废弃了。”
他在南边划了一个圈,“这个地方原是村里的一个财主大户,环境很好,现在已经没人了,这块地契后来被县衙给收了,我看到城中城一修,就灵机一动,只花了六十两银子就买到了地契。”
叶森明白了,“从前人们不住是怕不安全,但城外城一修就安全了,这块地方又会很值钱。”
“可不,这块地方以前最适合种庄稼了,我们先买下来,将来安全了一定又有很多人去买地。公子将来总要置些产业嘛,到时有屋有地又有钱,还怕作不了大户。”
“你还想得真远。”叶森发生六子还真有些生意头脑,“好,就按你的意思办。”
“不过那地方的房子确实旧了,要翻新一下,另外我想在他们修城的同时开始种地,这样明年我们就有收成了。不过会要花不少钱。”
“差多少?”
“我那份大概还有三百多两银子,但全部弄下来怕要两千两才够。”
叶森把自己的钱全拿出来,两人凑来凑去只有七百多两。
“这样,你先买地,房子不急着修,我再想办法去弄钱。”
“嗯。我也这么想,这些钱买下全村的地是够了,等城外城修好肯定会涨价的,反正我们又不急着住人。”
叶森心想六子要是生在二十一世纪肯定是炒房地产的一把好手。便道:“你再找田大哥商量商量,他要是同意的话,这地方我们就三一分成。”
“对啊,我都把田大哥给忘了,他手上应该还剩些钱的。放心,公子的事,他一定会同意的。”
六子又关切地问:“公子,您在这没什么危险吧?”
“暂时没有,就算有我也应付得来。”
“总之您要小心了。我会尽快把城外安排好,让您离开这是非之地。”
“辛苦你了。”
六子后来找了田大力商量买地种田的事,田大力满口答应,两人就在城外操办起来。(此乃后话)
六子走后叶森打算活动下筋骨,这段时间不懈的锻炼已经让他完全摆脱了陆维民孱弱的身体,再加上他细水长流地吃那些巨狼肉,不但完全达到特种兵巅峰时期的身体素质,力气还大了三倍有余。
不过人力有时而穷,吃到最后几块狼肉时他发现对体力的加成作用停止了,这些妖兽肉并不是无上限地提升力量,还是取决于人的基本身体素质。
但这反让叶森放了心,这说明妖兽肉是正常的营养滋补,不会有什么附作用。他现在只要坚持不懈,就能保持身体最好的状态。
他挥汗如雨地锻炼,不知不觉夜色已深,他练到兴奋处,忽然看到桌上纸笔,顺手提笔在纸下写下两句诗——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这是他第一次写出自己满意的字,飘逸灵动又刚劲有力,一气呵成,这种妙手偶得的状态也是他第一次碰到。
“练字果然有益身心。以后还要多练,要写得更好。”
次日他更用心地练字,并照例让小翠拿去烧掉,包括昨天巅峰状态时写的两句诗,他相信自己将来能写得更好。
但小翠看了后却是非常喜欢,她虽只是略通文墨,但也看得出这几个字写得非比寻常,而且诗文大气磅薄,习习雄风呼之欲出,便偷偷藏了起来,没有烧掉。
不知不觉又是十天过去,叶森已经通读了《经卷》的全文,这么久下来反复被他抄了十来遍,已经基本能看懂并有了些现代人的独特理解,其书法更是大有进步,与赵明远的字有八分像了。不过他必不喜欢赵明远过于清秀的笔法,反而顺着自己的性子,大开大豁,有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如今他的楷书写得工整严谨,草书写得跃虎腾龙,再也不觉得见不得人了。
小翠也越来越舍不得烧他的字,一看到好的便偷偷留下来,时间一长,居然留下七、八幅字卷。有时闲来无事,还学着他的字一笔一画地描摩起来。
这一天,小翠正在写字,忽然闻到身后一阵香风,接着被一双纤手捂住眼睛。
“小姐?”小翠惊喜地叫出来。
捂她眼睛的居然齐媛,不知几时偷偷进来,她和小翠名为主仆,其实自幼一起长大,情同姐妹,常忘了尊卑之分。
齐媛不高兴地道:“真没意思,你怎么每次都猜到是我?”
小翠笑道:“除了小姐,谁身上有这么好闻的香味?那些闺阁佳丽都以为小姐用的秘方脂粉,谁会晓得我家小姐是天生的?”
“就你嘴甜。”
“小姐怎么回来了?”
“我回来给爹爹送药的。”
“老爷好些了吗?”
齐媛叹道:“一日重过一日。真是奇了,我明明配了最好的药,到底是我学艺不精?还是爹爹真的年纪大了,虚不受补?”
“小姐莫急,老爷是大好人,一定会吉人天相的。”她又促狭地眨眨眼,“小姐来这,莫不是想看看新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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