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典,在那写啥呢,都写这么半天了?”夏末的一个晚上,在太康一高二十六班的教室里,同桌阿斌对已经埋头写了两节自习课神秘文章的丁典发出了灵魂拷问。
“没写啥,就是练习话题作文呢。哎,对了,你不自习,管我干嘛?”丁典停下了手中的笔,警惕的看着自己的同桌阿斌。
“你不对,你有点反常。平时这晚自习都是你休息的时间,这个时候你应该在看自己租来的小说才对,而不是神神秘秘的在练什么话题作文,老实交代,写的到底是什么?”阿斌肯本不相信丁典的说辞,他和丁典同班多年了,现在又是同桌,丁典的作文水平,他心理是清楚的,还用练吗!
要说他阿斌需要练习话题作文,才不算太离谱吗。
丁典紧紧的护着自己的练习本,生怕一个不注意被贼机灵的阿斌给抢了去,自己就完蛋了,自己的秘密可就暴露了。
原来,丁典写的不是别的,正是自己人生中第一封情书,嗯,真正意义上的情书。他的情书不是写给别人的,正是写给自己的乒乓好友朱玲的。
自从上次相约着打过乒乓球后,他和朱玲的联系便越来越多了,渐渐的,他们不仅是一起打乒乓球了,他们还一起去打水,一起去打饭,甚至是一起去县城的新市场买东西,一起去文化街逛书店,逛一个又一个的书店。
他们常常在下午饭后,站在报刊亭前看报纸,一起谈一谈对报纸上某些事情的看法,他们常常一起为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而冥思苦想,也常常因为一道英语填空题到底是该填“in“还是填“n“而争得面红耳赤。
当然,这只是针对填空题本身,并不会影响他们之间的友谊。
总之,丁典和朱玲的关系越来越好了,也越来越亲近了。对于丁典来说,这是自打和赵晓翠分别后,自己再一次和一个异性同学这么的亲近,这么好。哎,这真是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啊,丁典很珍惜这种感觉。
现在的他已经高中二年级了,已经不再是初中时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了,他觉得自己和朱玲之间已经不简简单单是同学之间的友谊了,他们之间已经有了模模糊糊的暧昧的感情了,他喜欢朱玲,他很肯定。
朱玲喜欢他吗,应该喜欢吧,要不也不会这么喜欢和自己在一起啊,他们毕竟不是一个班的,想呆在一起还是挺不容易的,重要的是他们做的这一切还是要鬼鬼祟祟的,还要尽可能的避着老师和同学们的,就算实在避不了的也要尽可能显得自然一些,偶然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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