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连敲了三次门,里面没有任何回应,李川附耳倾听一阵,也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不在吗?”
李川念叨一声,抬手握住门把手,试着转动了一下。
嗯?
竟然开了!
李川带着一丝诧异,推开了门。
入眼,是一间八十多平米的办公室,两面临窗,装修颇为豪华,内部东侧摆放着一套沙发和茶几,中间有着几盆装饰盆栽,西侧则有着一张大大的写字台。
环顾一周,这偌大的办公室内空无一人。
“真的不在。”
李川嘟囔一声,目光蓦地瞟到了一处,微微一愣。
那里是写字台后的老板椅,上面并没有坐人,而椅背上却是挂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
见状,李川不禁笑了。
之前他买口红,其实就是想给郑荣伪造一个出轨的迹象。
根据打听到的消息,这郑荣是个吃软饭的主,所谓的事业全都依靠他老婆的娘家。这般家庭地位之下,郑荣若是被发现出轨,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李川的想法就是利用郑荣的老婆,给郑荣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以保证他以后不敢再骚扰吴雅。
其实,李川最开始的时候,是想拍几张郑荣与吴雅一同上车下车的照片,然后想办法给郑荣的老婆传过去,不过后来考虑到此举可能会给吴雅带来麻烦,于是就放弃了。
李川的目的如此,但实施之前,也是想了很多,毕竟想把口红印记弄到郑荣的身上也不容易。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原本需要花费不少工夫的事情,如今竟变得这般容易。
办公室没人,也没锁门,郑荣不知道去了哪,而他的衣服就堂而皇之的放在这里。这一切,好似在刻意迎接李川一般。
“没想到老子今天运气这么好。”李川啧了啧嘴,喃喃自语:“姓郑的,对不起了,这可是老天给我的机会,老天爷都看你不顺眼了,你怪得了谁。”
李川邪魅一笑,几步上前,取出口红,均匀地抹在自己的嘴唇上,扯出银灰色大衣的衣领内侧,献上了深情一吻。
……
晚上十一点,临近深夜,荣升大酒店迎来了下班的时间。
郑荣趾高气昂的对着一众员工大呼小叫一番,然后自顾自的披上大衣,吹着口哨走出了酒店。
开车回家的路上,郑荣打开了音乐播放器。
极具动感的音乐响起,郑荣跟着哼唱了起来,一边哼唱还一边空出一只手来打节拍,好不嘚瑟。
今天,郑荣的心情非常好。
因为他觊觎已久的一个女员工终于就要得手了。
早先,郑荣贪图张家的钱财和权势,娶了张家的女儿张颖,成为了张家的上门女婿,而那张颖不但身材臃肿,长相也是奇丑无比。
郑荣每次在床上看到张颖,都要强忍住恶心和反胃。
默默忍受了五六年,他早就受够了。
七个月前,一个叫吴雅的女大学生前来应聘兼职服务员,郑荣见到吴雅的绝色容貌,顿时就起了歹念,当时他暗下决心,要让吴雅成他的情人。
为此,郑荣屡屡利用工作之由,找到吴雅,暗示了很多次。
然而吴雅似是听不懂他的暗示,没有一丝回应。
这引起了郑荣的怒火,好几次他都想直接对吴雅用强。
然而郑荣虽然长的高大,胆子却是很小,他见吴雅贞烈,怕自己用强之后,吴雅会把事情闹大。到时,消息被张家得知,他不但会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