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讲述的故事,有的寄托了人们的信念而传唱下去,有的则是空乏无味的平淡生活。可无论是它们之中的哪一种,都是曾经熠熠发光的。”
...........
这是瑞登来到这里的第十五个年头。
原来他不叫这个名字。自从某一天认清了现实之后,总觉得回不去了要和过去有些割舍,故而变得勇敢面对自己现在的名字。
瑞登。
或许用方言读起来像是英文中的戒指(我是说riding)。
至于为什么这么牵强,因为如果你打开百度搜索的话,他会和你说这戒指会带来好运。(反正我是这样的。)
我们的瑞登虽然已经常年见不到百度,但他的手上却同样存在一枚戒指。这里面并没有他期待的老爷爷和金手指,这也是从他认清现实那天认清的事情。
灰扑扑的戒指毫无金属质感,上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
这不是穷人家的孩子能拥有的物件,所以他的养父将其染成了灰色。
没错,它本身是金色的。
“听起来很厉害对不对?”
瑞登常常用类似的故事哄骗其他的孩子,好似其中蕴含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和往事。
每当他们听到这句话时,瑞登的下一句话总是这样的:“既然这么厉害的故事都叫你们听去了,现在每人给我一个铜板的故事钱!”
毕竟,要生活。
况且,来到的是这么穷的家庭。
瑞登端详手中反射不出半点阳光的戒指,想起有一句台词是这么说的:“与至尊魔戒为伴,就注定孤身一人。”
命运捉弄,他的养父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第十四个年头的秋日里,为了几捆稻米进了大牢。
“偷盗者与谋害同罪。”
绞刑....瑞登嘟囔着这个词汇。以前只在教科书上见识过的东西在今年开春他实实在在见证了一次,作为示范的,竟还是这里自己最亲的人。
眯着眼睛透过戒指缝隙观赏田园风光的瑞登斜躺在风车坡的草坪上。
住在乡下的好处是,你不必因为北边有强大帝国而冲上战场。
住在乡下坏处则是,脑袋里仅剩的现代知识毫无用武之地。
如果不是七岁那年的故事通过一个叫林顿的孩子传到了子爵耳朵里,他现在大概会更大胆些。
“可怜的林顿,听说某些贵族老爷是喜欢小男孩的。”
从远处看,风车下的田园很美丽。绿色的稻田在风的吹动下涌动起层层波澜。只是这颜色未免太过像疾风地那头的托斯顿男爵的帽子。
抛开虚幻的美丽,年久失修的风车咔咔作响。倘若不是瑞登的小白猫酷爱登高望远,打死瑞登都不愿再到这里来。
这是个悲伤之地。
原因是九岁那年他被邻居家的小女孩婉拒了,就在阳光下的风车下。
“啊,悲伤之地。”
瑞登的脑海里浮现起爱莲娜曼妙的身段和精致的面容。
如今虚长他一岁的爱莲娜已经初具规模,活脱脱地长成了大美人儿。
要不怎么说瑞登有先见之明呢,可惜的是人家没答应。不然...不然他就不会只在大风车下浮想联翩了。
“邻家有女初长成,其父皮带七匹狼。”
要说这爱莲娜的母亲,自暖风乡以北至迪斯登特以南瑞登都没见过比她更标志的美人。
那三五八粗的糙汉子,一个乡村的治安官何德何能修来这般福分。
“啊,悲伤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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