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是因为在外城区生活的雄性宁可把辛苦挣来的钱全用在陌生女人和酒精上,也不肯给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多买一袋面包,所以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在一个大部分人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方,竟存在着数量繁多的夜店与酒吧。
一到夜晚,部分街道上醒目的霓虹招牌只让人感觉仿佛来到了异世界,与白天那个灰蒙蒙的,死气沉沉的,人人低着头走路的外城区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穿着整洁黑西装的高大保镖与杂乱到不堪入目的街道明明格格不入,却又仿佛自成风景。若是靠得近一些,来往的路人就能听到那些迷幻的,奇怪的音乐,瞧见那些偶尔跑出来的,摇曳的灯光。要是再站久一些,就能看见那些喝到不省人事的客人好像死狗一样被酒吧保安们毫不客气地丢出来,就这样让他们躺在路边,无人看管。
然而,没人会尝试扒开这些醉鬼的衣服,查看他们的钱袋子,因为连城里的乞丐都知道,他们在醉倒前早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换成了酒精。
与老爹的“午夜”酒吧不同,“十三号(TheThirteen)”酒吧对普通人更具吸引力。
李斯特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仅仅才过去三天的时间,他身上的伤就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这得归功于他那不知从哪儿继承来的血统。
李斯特不清楚,更不想去探究,因为那没有意义。混血半妖无非是过一天算一天而已。
没有听老爹的话去找蒂莉女士,他去了同一家店买了身与先前一模一样的廉价黑风衣和白衬衫,除了干净些外,毫无区别。
他为自己点了杯这里特产的“奇运”啤酒。这种啤酒的啤酒花足够多,香气自然也够浓,算是这里的招牌,也是店里最便宜的酒之一,除了口感略微涩一些,毫无缺点。
最主要是在这个价格下毫无缺点。
五个主料为铜,再加上其他固定比例的金属所制作而成的铜币就可以买上一大杯,而且只需要买一杯,你就能在这里坐上一整晚。
在所多玛没有比这性价比更高的享受了。
不远处的T形台子上,间歇有只穿着薄纱睡裙和性感内衣,身段极其火辣的各族雌性走到舞台的正中央,如蛇一样缠绕着那根立在中间的钢管,开始她们勾魂夺魄的表演。
舞台周围,深怕错过任何一个刺激性画面的雄性们瞪大了眼睛,手里抓着廉价的啤酒,拿看待猎物的眼神死死盯着台上的雌性,疯狂地嚎叫着,就像是一头头饿极了的狼。被他们围在正中央的舞女则跟着音乐肆意扭动着柔软的身体,慢慢褪去体表本就不多的衣物。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因为她们每每脱到一半,就要露出关键部位的时候又会突然将衣服拉回去,每当这时都有人将兜里仅剩的钱使劲往台上丢,然后大声咆哮着粗俗的言语,涨红了脸用命令的语气咒骂或哀声乞求,而在目睹舞女的衣物一件一件落在台上后,底下的叫声就会变得更加歇斯底里,不少人甚至激动到浑身颤抖,连嘴里的涎水都掉了出来。
李斯特平静地注视着他们。
老实说,他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但也许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他们才是正常人也说不定。
刚将新买的香烟叼在嘴里,就在李斯特苦恼于才过去三天的时间,火机的火石就已经打不燃的时候,一只手伸过来,“啪”的一声,火光便在他面前亮了起来。
李斯特转过头,看了眼坐在自己身旁的男人。这是个留着红色鸡冠头,皮肤苍白无血色,穿了件黑色皮夹克,脸上打着好些唇钉和鼻钉的年轻男人。一个非常明显的混血儿。
对于对方的好意,李斯特没有拒绝。
在李斯特点燃了嘴里的香烟后,鸡冠头收起火机,朝吧台内穿着人族旗袍的女调酒师招手道:“两杯‘萨泽拉克’。”
“嘿,你叫什么名字。”鸡冠头点完了酒,突然凑了上来。他似乎完全没意识到这种距离对一个陌生人而言已经称得上冒犯。
也许是因为这里从来就没有过“距离”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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