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的音乐。
摇曳的灯光。
疯狂的人。
伴随着DJ澎湃的喊麦,酒吧的气氛已经到达顶点,所有人好像中毒了一样,耳边充斥着躁动的音符,被酒精麻痹后的身躯,跟着节奏肆意的摇摆。
“呕……”
两个男生搀扶着从酒吧出来,没有几步路,其中穿黑夹克外套的男生忽然开始呕吐。
另一人忙拍打他的后背,脸上露出嫌弃的神情,要不是看在是老主顾的份儿上,他才不会管这个人的死活。
“你到底行不行啊?喝成这样还怎么去见你的客户。”他用手扇了扇空气中的臭味,左右看了一眼,大街上空荡荡的,“南哥,这都凌晨两点了,路上连个车都没有,我看你还是直接回家吧。”
林生南摆了摆手,反手擦了一把嘴角,扶着树回头看了一眼酒吧,“你不用管我,我没事了,回去吧。”
“你真去啊?都这个点儿了,依我看还是算了吧,我给你约个车,你还是直接回家吧。”
林生南摇了摇头,只觉得一阵头晕,“今天的酒有点上头,没事,今天这单对我很重要,你回去吧,那人离这儿不远,我走过去,顺路醒醒酒。”
林生南是Liit的常客,隔三差五就会来这里,除了喝酒更重要的是“觅食”,他在夷陵的上流圈子里名气不小,谁有钱他就跟谁处男女朋友,说的更直白些就是以“感情”为借口,靠身体挣钱。
昨晚刚跟他的第一百六十五任女友分手,那个女人比他大十岁,同样是嫁入豪门后背着老公交男朋友,分手时打了林生南一个耳光,泼了酒。
现在是林生南的第一百六十六位“顾客”,尽管他自己声称是真心交友,大家心里都清楚,不外乎是为了钱而已。
“那……好吧。”纵使被林生南的样貌打动,不由得对林生南好,但是一想到林生南要去做的事情,酒保还是没再挽留。
这样的人他见得多了,Liit的顾客都是高消群体,以年轻人为主,像林生南这种打着“感情”的幌子依靠身体挣钱的人,不在少数。
酒保走后林生南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确认联系自己的是夷陵的沈少,沈少在上流圈子里名气很大,有钱有颜,唯一的缺陷就是沈少不喜欢女人。
他和沈少前不久在健身房偶遇,为了获取更好的资源,他特意花高价办的高级健身卡,索性这钱不白花,还真遇到了像沈少这种主动留联系方式的人。
二人接触不到一个星期,基本是在第一天就确定了关系,虽然彼此之间在这一个星期再没见过面,但沈少光见面礼就送了好几万,这让林生南更加笃定了想要攀上沈少的想法。
凌晨两点的街道空空荡荡,偶有汽车疾驰而过,路边的店铺黑漆漆的,只有灯牌闪亮,远处大厦的LED大屏还有滚动播放着某个明星代言的广告。
林生南摇摇晃晃的前行,初春时节,夜间还是很冷,一阵凉风吹过,林生南已醒了大半,他站在一间发廊门前,借着灯牌的光将外套的拉链拉好。
距离约定的酒店还有五百米的路程,途中需要穿过一个十字路口,这会儿路口没有车,但他还是站在人行道前等绿灯,主要还是借机撩拨沈少,不至于一会儿初见尴尬。
“帮我点份外卖吧,什么都可以,刚喝了点酒,你那里也备酒了吧?我可是已经醉了,一会儿你可不准再灌我酒。”
对于如何撩拨林生南早已烂熟于心,这是他赖以生存的手段,外卖什么的是借口,他会借外卖员的身份给对方惊喜,重点是透露自己已经醉了的信息,醉了之后就可以为所欲为,以此暗示对方。
信息发出后,林生南微微勾起嘴角,邪魅一笑,就以沈少之前的消费水平来看,至少这一个月内都不需要再换目标了。
正准备抬脚之际,斜对面的街上突然冒出一道金光,两道人影速度飞快,似是在追逐,很快就到了十字路的中心地带。
霎时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但转瞬又恢复平静。
林生南吓得心脏狂跳,猫在红绿灯灯柱后面,偷偷的看着不远处的两个人。
“林安!你跑不掉!告诉我招财在哪儿,我饶你不死!”
“你的道行,还不够,杀我?你不行。”
“还没有妖物能在我的金翎剑下活着离开!我这一路之所以不杀你,只是不想,并非不能。你的事我早有耳闻,念你这百年来并无恶迹,又有女儿要你照顾,故而不忍杀你,你莫得寸进尺!”
林安喟然道:“若非为了芸儿,似你这等道行,我又何曾放在眼里?罢了,早知夷陵会沦为是非之地,我就不该带芸儿来此。
云裳,招财与我同是天公百妖,而你是白羊观的人,我与圣地门人之间乃是仇敌,我本不该告诉你它的下落,但是看在你与九爷他们有些交情,为人也不算差,告诉你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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