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七.烛光之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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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之链”强大,少可以付大部半神,竟这是那耶自亲手记的,有他对于凡者的解。

即,他向了其四种法能力。

“操控”,“无”,“光之剑”,“言”。

“避水”被乌贝抹去,竟这个力暂时是很有,因为现在在地上,于这个力需求是很大。

“操”是命6驯兽的能力,属于“徒”途,可以控众生命运之线,从而制他人。

“无”则是“律师”径的命7“无犯人”能力,军方关“无罪人”的料之中,对他们描述则“即使了罪,会被认无罪”,可以利对方规内的漏从而使自己躲此次攻

“言灵”,则是位5“书人”能力,于“颓者”途。“他说的话是真实”,这是“说书”的描,这个力也是此。

贝摩看这里就道“言”是心海的人供的,竟他们入了费萨,怎说也不拒绝摩耶的要

控”和“言灵”是偏向制、诡类的,人难以挡,“罪”则保证自的安全。

最后“烛光剑”,是蕾贝娜记录,属于“战士”径的命5“光骑士”。可以标视野范内的敌,在他身上会现一个焰符号,叫做生之炎,时可以射出剑光芒,自动锁火焰符,从而击敌人,燃烧敌的生命,直至亡。

个能力要灵性多,那甚至可直接击视野范内的所敌人。

这个能也是乌摩配合己“火师”所择的。为“阿拉”的候,他“记录”,缺一些正的、威大的能,而他以通过个,将“火法师”的火焰予到“光之剑”上,加“烛光剑”的力。

跟蕾贝娜讨论“烛光剑”,为这一非常有能。记这些能,在历之中形了这些源,以史痕迹形式出,导致些能力法改变。

就像别人借的一般,你只是使用权,但你没掌握能的本质,无法修

“记录书”的般理解,就是调存在于史之中力量,是别人前储存的。

以按理讲,这记录的力是不受乌贝影响的,无法夹其他性的东西。但实际,“记史书”身就相于超凡的本质,这些能的释放些需要贝摩自来控制,也就是他的身就是其途径超者的身

火焰符的形成需要凭乌贝摩标记的,这就给他操作可能。

当然,需要乌摩稍微解这个力的本。如果成其他凡者,基本不能。因他们会到本质影响,于其他以兼容能力的习异常难,就是受到压制一,这不他们可主导的。

但对一些特途径的来说,不会太受到影。比如“学生”,“通识”之类,毕竟们的方就是掌知识。

但这也代表他可以使各种能,他们握的知更偏向实,而是神秘,比如他可以学如何制蒸汽机。再者他的身体没有其本质的在,无让他们使用相应能力。

所以即使他们可理解,也不会造。除他们改自身,这在世上基本不可能现。

为改造味着可失控。

所以乌摩也不埋头研如何衍其他能,这不实。同他只能理解能使用的程,以一些深次的东西,至于及最终本质,也无法了解,使是对的超凡也同样知道。

所以“光之剑”的本质不知道,但他可在使用过程中,将自己“火焰”代入到命之炎中。

烧生命是烛光所赋予,因此使这是同的火也没有系。

光剑引生命之,同时予这些焰带有烧生命的特性。当然烛剑如果终无法中生命炎,生之炎也随着时最终引

这些终是猜测,乌贝摩要测试下。

随即灌着灵性,忽然间,他感觉自己眼之中好出现了些变化。这不是构上的变所导的,不本质上变化,像是有一个眼连接到他的感之中。

乌贝摩旁边看,他感到自己以凭借念标记任何地。随即,他看向其中一报纸,后将他到了空上。

间,报上出现一个金的火焰记。

色,这“火法”的火,来源炽日的焰,带一丝驱、净化特性,比普通火焰更炽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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