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束了,铿宇和卓杨他们带着整个班一起去吃饭也叫上了光军。
“你们先去吧,我有事等下来。“
“你一定要来啊!大功臣!“铿宇接着说:“打爽了吧?把对面夏乔血帽一个,对位随便打。”
光军点了点头就离开人群了。说实在的光军在战胜后并没有显露出过于的兴奋,他觉得这场比赛赢是天经地义的。对手很弱,还有很多可以说是完全不会打球的人,赢了也没什么好骄傲的。而且对方也没有很在乎这场比赛,嘻嘻哈哈的就接受了他们的失败。除了泰衡以外,但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这使光军有一种英雄相惜的感觉,即使是自己去到哪个班级也无法掌控比赛拿下胜利,说不定早早的就放弃了比赛。此时的光军,他更想找到孙小天。至于为什么找他,光军自己心里也没有一个答案,是想找他聊聊天,聊聊比赛,想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就走了,还是想找他传达自己的心意,似乎已经没有哪么重要了。
最终,在饭堂他找到了,可先映入眼帘的是夏乔,夏乔哪红色的球衣紧挨着孙小天。两个人并排着吃饭,场面很是温馨,似乎篮球赛的失败对于他来说没什么影响,依旧两个人过着自己的小世界。
也是,对于一个不会打篮球的人,赢了他又有何值得骄傲的呢?而对于夏乔,自己不会打篮球输了其实也无所谓,可能对于他来说还想早点打卡下班。光军看到这一幕也默默的离场,与自己班的伙伴举办庆功宴了。
“别太骄傲了啊,这场的对手确实不强。”卓杨说到,“下场是理科2班,是T1的水准的。”
“对,而且很强!”铿宇说到。很强这个词对于铿宇来说很少拿来形容别人,能让铿宇这种自命不凡的人也认为很强,肯定是有什么原因的。
“为什么,这么个强法?”光军问道。
“他们队可有几个老朋友啊。”
“老朋友?很强吗?”
“强啊,可以说是我们的同门弟子,是我们的师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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